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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落地

原标题: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落地

本报8月27日讯(记者陈丽园)27日上午,记者从省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享受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的条件等内容,推动海南自贸港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

《办法》明确了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即在海南自贸港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并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社保,以及签订1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对于无法缴纳社保的境外人才,提供1年期以上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即可享受。

根据《办法》,适用个税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包括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才。据介绍,30万元是动态标准,将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办法》还就高端紧缺人才清单发布程序、个税优惠政策享受方式、事中事后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

据了解,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优惠力度大。香港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17%,新加坡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22%,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最高达45%,经营所得税率最高达35%,而海南实际税负不超过15%。二是优惠范围广。目前在国内部分区域实行的针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税优惠政策,范围仅限定于境外人才,海南自贸港个税优惠政策没有限定人才来源地,境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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