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化日常监督推动规范农业综合执法
农业综合执法,是当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自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挂牌”以来,履职情况如何?执法是否规范?涉农企业利益是否得到合法保护?农民利益是否受损?……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推进机构改革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组采取常态化“贴身服务”“体验式监督”,下沉一线参与农业执法工作调研、印发重点工作建议书、共商共研当前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履职尽责。
纪检监察组在经开区东盟华潮兽药批发市场一次走访时指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经营行为要求,销售公司应建立完整的进销台账,执法人员也应出具制式整改文书……”
纪检监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日常监督工作建议书”,提出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执法主体不适格问题,要统筹协调做好全市的行政执法工作,可以市、县联合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开展工作,确保执法工作开展不“空转”、有抓手、能依法。
针对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工作建议,市农业农村局围绕种子、农药、兽药、农机监理、动物卫生监督等涉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梳理责任清单,查缺补漏,建立健全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五规范一清单”,即: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纪律、规范学习制度和规范执法事项清单;同时,组织内部法规培训12期,使工作人员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昆明日报记者唐丽通讯员许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