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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越代表点赞检察机关办理正当防卫案件

原标题:潘越代表点赞检察机关办理正当防卫案件

潘越代表点赞检察机关办理正当防卫案件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潘越

正义网讯(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福建赵宇案、河北涞源反杀案、河北董民刚案、浙江盛春平案、云南唐雪案……2019年,这些案件被检察机关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

5月23日,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潘越对记者说,她关注正当防卫案件可以追溯到11年前。“2009年被媒体广泛报道的‘邓玉娇案’给我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也促使我开始关注有关正当防卫的案件。”

近年来,“正当防卫的边界在何处”“自卫反杀是否违法”等话题的探讨,引发广泛关注。潘越认为,虽然法律对于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阐述,但在司法实践中,案情通常较为复杂。“每一个正当防卫案件中的‘反杀者’在案发时,一定都经历了无比挣扎或者万分恐惧的内心活动。他们采取反击行为的背后,是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的绝望。”

2019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阐述正当防卫理念的内容,赢得了人民大会堂内代表们的高度认同,现场多次爆发出掌声。

“最高检提出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办案理念,是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彰显司法正义的充分体现,也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的新期待,震慑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鼓励了公民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勇气,坚定了公众对法治的信仰。”潘越表示。

潘越认为,准确认定正当防卫,是尊重案件真相,更是尊重法律,然而同时也意味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正当防卫案件的办理,关键是要体现公平正义,不能让正当防卫者受了委屈,让大众寒了心。建议检察机关对过往案例进行系统的归类总结、研究分析,挖掘可能存在的问题,借鉴这些案件办理的经验。办案检察官在内心深处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法律是有温度的。在办案过程中,既要做到有法必依,又要做到倾听群众心声,让公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机关呵护公平正义的决心和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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