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台县司法局善用“三镜”助推法治建设
来源:省司法厅
天台县司法局切实履行“法治天台”建设者、推动者职责,善用考核评价“聚光镜”、复议应诉“放大镜”、学法用法“望远镜”,全力助推全县法治建设取得实效。2019年,该局牵头的法治台州(政府)建设考核全市第一。
一、善用考核评价“聚光镜”,有效强化行政规范。出台《天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内容,清单化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印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推进的工作体系。强化监督指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范围,成立巡察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工作专班,通过巡察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科学设置法治建设考核标准,对考核指标进行了简化优化,分为6个大项,12个子项,突出了工作重点,减轻了基层负担。
二、善用复议应诉“放大镜”,精准反映执法问题。集中整理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邀请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进行“带案监督”,定期向县主要领导报告,形成县领导带头抓行政执法规范机制,有效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对以县政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应诉(应复议)案件,进行综合评定,按风险等级高低,亮出“红、橙、黄”三色警示牌,制定相应对策。并就其中风险较大和重大的案件,形成风险预警专报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风险较大和重大的案件,积极指导责任单位做好矛盾化解工作。2019年,该县行政机关败诉率考核和行政诉讼案件和解撤诉率全市第一。
三、善用学法用法“望远镜”,不断深化法治理念。建立“县长学法”制度,改变以往自行拟定“县领导学法计划”的方式,采取县领导“点单”、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主动申报等方式广泛征集选定学法项目。2019年,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形式组织县政府领导集体学法4次。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共组织全县753名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开展“以案释法”,通过《法治天台》栏目、《天台报》政法天地专栏和“天台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适时邀请法官、律师等开设法治讲座、开展维权服务、宣传电商交易法律常识,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2019年,已播出《法治天台》120期,出版《天台报》政法天地17期,开设法治讲座12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