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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故事丨重复领取的差旅补助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抱有侥幸心理,在不同的单位重复报销差旅补助,占了公家便宜,现在我非常后悔。”面对巡察回访的工作人员,铁山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干部羞愧地说道。

去年4月,铁山港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常规巡察,在核对该局人事分工信息、日常执勤记录以及差旅费报销情况时,一笔异常的会计凭证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凭证显示,几名干部在领取执法工作差旅补贴的同时,还领取了下乡征地差旅补贴。

为迅速核清问题,巡察组立即调阅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征收中心的财务报销台账和该局人员在岗情况,通过数据对比和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发现2020年至2022年间,该局有11名干部涉嫌重复领取差旅补贴。

随后,巡查组决定对相关干部谈话了解情况。

“这66天你在征地搬迁项目指挥部报销了差旅补助,为什么还在本单位报销?”

“因为我除了参加征地搬迁工作外,还参加了本单位的治超、两违执法等工作,所以在单位也报销了。”

“难道你不知道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能重复领取差旅补贴吗?”巡察组组长一针见血地问道。

“这……”面对巡察组的询问,综合行政执法局这名干部支支吾吾一时答不上来。

经过巡察组耐心做思想工作,这名干部承认了错误,并对自己违规重复报销的行为惭愧不已,坦白道:“我认为自己同时兼顾了两个单位的工作,就理所应当领取两份补贴,为自己挣一些‘辛苦费’,现在看来,不应该啊。”

在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后,该局5名责任人于今年3月受到党纪处分,重复报销的差旅费2.6万元被悉数退回。

为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巡察组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该局党组全面排查该局重复填报补贴情况。同时,该区委巡察办按照巡察“双反馈”机制要求,将相关问题形成专报向区分管领导反馈,督促分管领导对该局执法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此外,巡察办还联合区纪委监委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征收中心等单位下发整改建议书,要求强化对干部外出执勤差旅费发放的管理,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根据巡察组的要求,被巡单位完善了差旅费报销等相关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流程。

“重复领取补贴既违反了我区财务报销的规定,也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于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重影响执法队伍形象,今后我们将继续紧盯此类‘四风’问题,通过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该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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