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安时评:用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来源:中安在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脱贫攻坚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经过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艰苦卓绝的奋斗,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我国扶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曾强调,“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脱贫攻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复杂性的工程,要真正打赢这场硬仗,不仅要关注数量,更要重视质量;不仅要关注速度,更要重视实效。为此,要从制度的顶层设计着手,加强对脱贫攻坚相关制度的探索、建立与完善,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效。
首先,要完善帮扶机制,扶上马、送一程。深度贫困并非“一日之寒”,消除贫困也绝非“一日之功”。造成贫困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地区思想观念、经济基础、自然环境、医疗水平的方方面面。扶贫干部在开展工作时,如果仅从某一方面入手,有可能会出现暂时解决问题,不久后又返贫复贫的现象。因而各扶贫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结合具体贫困户的特殊致贫原因制定帮扶对策,采取精准化、差异化的帮扶办法,使贫困户早日“摘穷帽”,还应该设置一个适当的“观察期”和“过渡期”,在此期间从思想、经济、自然、医疗等各个方面着手,采取配套帮扶措施,使贫困户真正“拔穷根”。
其次,要建立预警机制,回头看、补短板。脱贫攻坚的成效关系着脱贫事业能否如期完成,关系着全面小康社会能否如期实现,因此,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仅要对未脱贫人员持续发力,还要对已脱贫人员加强重视。要建立起返贫复贫的预警机制,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实施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回访研判机制,坚持关口提前、源头预防,加强对重点人员、特殊家庭和重要地区的监测,聚焦突出问题、着眼薄弱环节,及时采取适当的帮扶策略,补齐脱贫短板,提升脱贫工作的稳定性与长效性。
最后,要健全监管机制,脱真贫、真脱贫。脱贫攻坚是一场持久战,自战役打响以来,无数扶贫干部已经为此倾注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扶贫的最后关头,部分扶贫干部出现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为了完成脱贫目标,不惜弄虚作假、应付了事。为此,必须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管理,一方面要建立考核机制,严把“出口关”,设置可以量化的脱贫指标,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现象,另一方面要建立监察机制,严格排查脱贫攻坚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狠抓作风问题,对搞虚假做派、耍花拳绣腿、做表面文章的干部进行查处,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来源:中安在线作者:冯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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