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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工改工项目审批再提速,有望减少6-9个月时间

原标题:东莞工改工项目审批再提速,有望减少6-9个月时间

东莞工改工项目审批再提速,有望减少6-9个月时间

■昨日,市政府召开《关于进一步鼓励城市更新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的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记者蓝业佐摄

昨日上午,市政府在市会议大厦召开《关于进一步鼓励城市更新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从“减负、扩面、提速”三个维度解读了十八条投资减负措施。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新政,对于工改工项目有望减少6-9个月的审批时间。

减负:税收分成提高部分“加码”补助镇街

《若干政策》综合考虑了开发主体可能产生的显性成本和隐形成本等问题,力求达到综合性减负目的。其中,减负主要体现在降低土地成本、节约财务成本、降低税负成本、增加财政补助等层面,直接降低企业参与城市更新的成本,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积极性。

《若干政策》明确村自改或村企合作改造的“工改居”“工改商”项目,以改造方案首次批复时间为界线适用新旧地价政策,合理保障各方利益,降低旧项目的土地成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志军举例说,以城区片作为参考,经新旧政策测算,商服用途价差约709元/平方米,住宅用途价差约857元/平方米。

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收益报价环节完成后,收购主体提供相应额度的银行保函,可申请退回90%的保证金。经测算,预计为企业节约保证金8%-10%的财务成本。

政策第三条降低更新实施主体税收负担,规范了更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在出让红线外的配建认定程序,以及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更新单元(项目)不动产权益收购行为性质。

新政还降低公共设施配建成本,新政明确安排单独宗地由实施主体全额出资配建公共设施并无偿移交政府的,无须计收地价款。陈志军说,假设项目有50亩为配建公共设施,旧政策以协议方式出让给企业,新政策可以划拨方式供地给企业,建好后无偿移交政府,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总土地出让金减少约1000万元。除此之外,《若干政策》明确异地配建公共设施的建造成本可以作为单一主体挂牌招商起始价的扣减项。

新政还实行税收市级留成专项补助,在原有连片“工改工”税收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税收补助力度。我市将补助起点降低到土增税增长超6%部分,同时参照省按30%补助给镇街,意味着我市在省给予税收分成提高部分进一步“加码”补助给镇街。

扩面:降低部分审查要求放宽城市更新准入门槛

《若干政策》从优化机制上降低制度成本,达到从难做到易做,从不能做到可以做。第10-12条提出,从允许项目提容、降低准入门槛、解决历史问题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城市更新项目覆盖范围,让更多有潜力的项目能够顺利推进。

针对按控规实施容积率较低的更新单元(项目),给予满足公共配套承载力的前提下申请适当提高容积率。《若干政策》还优化标图建库审查标准,解决改造地块入库问题,适当降低对现状地类、上盖物占地比例的审查要求,放宽了城市更新项目的准入门槛。这就是说,此举降低了准入门槛,避免“蜂窝状”开发。

解决历史问题也写入了《若干政策》。解决国有工业、仓储用地历史问题,主要解决早期挂靠镇街或镇街下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工业、仓储用地历史问题,让该类项目能够办理相关手续以及转让。

提速:同步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项目审批,有望减少3-4个月

审批提速是《若干政策》的一大亮点。以往推进一个城市更新项目,从申请审批到动工建设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如今《若干政策》再次提速,从简化审批上降低时间成本,达到从慢批到快批,从多耗时到少耗时。

第13-18条提出,从各审批环节中,通过容差审批、简化审批、下放审批、并联审批,进一步压缩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时间,加快城市更新项目推进。例如,实施已批工业用地改扩建容差审批,加快处理土地红线重叠导致的抵押和过户问题,可节约审批时间。

《若干政策》简化市土地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预计审批时间减少1-2个月;此外,简化产业类更新单元审批程序,预计审批时间减少2-3个月。

不仅如此,《若干政策》还下放非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审批权,预计审批时间减少1个月。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政策》还同步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项目审批,预计审批时间减少3-4个月。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巡举例说,按照新政,对于工改工项目减少6-9个月的审批时间,审批期间主要办理控规调整、前期研究或简易单元划定,最后是“1+N”总体实施方案。

东莞工改工项目审批再提速,有望减少6-9个月时间

■制图/乔雨

■《若干政策》出台背景

新政创新落实省最新文件精神

力求达到综合性减负目的

东莞缘何出台《若干政策》?陈志军介绍,近段时间以来,省市明确释放出进一步为投资“松绑”、为企业减负、为固投加速的强烈信号。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提出为投资“松绑”、为企业减负、为固投加速的要求;同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出台了简政放权、减费让利、政府补位等政策措施,降低改造成本,提高改造效率,增强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积极性,致力推动“三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城市更新政策,加快项目落地建设,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稳定经济增长预期,形成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城市更新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的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创新性地落实省最新文件精神,综合考虑了开发主体可能产生的显性成本和隐形成本等问题,力求达到综合性减负目的。

■焦点关注

“工改工”项目直接通过控规调整实现

记者:以往推进一个城市更新项目,从申请审批到动工建设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如今,按照新政推进一块“工改工”项目,从申请审批到动工建设可以节省多少时间?其间需要办理哪些审批手续?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巡:推进城市更新项目一般需要经历三个环节,包括规划和改造方案审批环节,拆迁补偿环节、供地环节。其中,拆迁补偿环节,开发主体需要与村、群众业主谈判,这一环节所需时间没法预算。所以,提速主要从其他两个环节来提升。

总的来说,一个“工改工”项目,在规划方面不需走“三旧改造”繁琐的程序,直接通过控规调整来实现。符合工业保护线以内2.5或工业保护线外3.0条件的,控规微调可节省2-3个月;即使是比较大的调整,半年内也可完成控规调整,这里至少能节省3个月。其次,供地环节可与控规调整并联推进,节省的时间根据不同的项目而定。此外,下放非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审批权,预计审批时间减少1个月;同步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项目审批,预计审批时间减少3-4个月;简化市土地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预计审批时间减少1-2个月。可以说,一个工改工项目,没有太复杂的情况,审批可以减少6-9个月的时间。

记者潘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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