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摸鱼式加班”背后的认知“浑水”
近日,记者接到在重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任品宣总监助理的市民张言钧电话,情绪激动地表示“苦受单位的加班文化折磨。”晚上7点,记者应约来到张言钧公司楼下,看到公司灯火辉煌,部门岗位上坐满员工,根本没有下班迹象。像张言钧所在单位的这种“加班文化”,还并非个例,网络上有人将此现象总结出一个词语:摸鱼式加班,意思就是领导没有下班,员工也不能提前离开。(据《工人日报》)
把“领导不走我不走”“坐班不做事”的无端延长“工作”时间戏称为“摸鱼式加班”,显然不无对这种“浑水摸鱼”和“滥竽充数”行为的讥讽之意。
说到底,“摸鱼式加班”就是一种消极、荒诞的不良企业文化。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赢得良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关键靠正确企业文化的凝聚和引领,包括积极向上的劳动氛围、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公平公正的效率考核等,仅靠领导者的个人魅力、权力威严及兴趣爱好,很难管理好企业和凝聚员工心智。试想,当员工都把心思和关注点用在领导身上,便难保“领导在与不在不一样”的面子活和磨洋工的情况不会发生,旨在刷自身存在和博领导好感的“摸鱼式加班”就是明显例证。
众所周知,企业领导言行举止,对于所属员工的价值取向和劳动态度,具有举足轻重的示范引领效应。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按理说,该上班上班,该下班下班是企业员工正常的作息规律,提高效率重在用好8小时以内,必要的“加班”纯属个例。身为领导就当带头践行制度、下班走人,故意“不走”,意欲何为。当“摸鱼式加班”成企业常态,表面文章、形式主义、效率低下、攀比虚荣等不良风气便随之风生水起。而一旦员工“反感”的情绪累积,“员工炒老板鱿鱼”的用脚投票也就在所难免。□张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