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歙县:上半年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 30份
“我委在核查扬之河沿线砂场整治工作中,发现你局存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根据相关要求,建议你局严格落实包保责任,6月30日前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管,防患未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巩固砂场整治效果。”这是今年4月份,县纪委监委向县水利局下发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问题,充分把握监督执纪特点,着力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两书”作用,让监督责任有效发力。对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发现或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督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需要整改落实的事项,列出问题清单,责成主责部门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找准在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向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以点上问题的解决带动面上工作的整体推进。上半年,该县纪委先后向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徽城镇、深渡镇等26个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30份。内容涵盖立案审查建议、问责建议、问题处理建议以及加强队伍管理等方面建议,有力有效压实了两个责任。
同时,为了使《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真正发挥“带电”监督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明确,“两书”不能“一发了之”,必须跟踪问效,由发放科室具体负责建议的落实或督促整改到位。通过电话提醒、限期报送整改情况或现场督促检查等方式,不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监督精准到位。上半年已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整改问题42个。
“日常监督中,我们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为抓手,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的同时,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进而巩固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歙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道。(黄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