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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揽权”,ST椰岛收问询函

原标题: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揽权”,ST椰岛收问询函

因第一大股东东方君盛及相关股东频繁建立、解除一致行动和表决权委托关系,且东方君盛卷入多起债务纠纷、迟迟不履行增持承诺,ST椰岛收上交所问询函。

新京报讯(记者郭铁)5月29日晚,“保健酒第一股”ST椰岛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其对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君盛与股东海南红舵、海南红棉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东方君盛迟迟不履行增持计划等问题进行说明。上交所认为,近期ST椰岛相关股东频繁建立、解除一致行动和表决权委托关系,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性造成重大影响。今日午后,ST椰岛股价跌停,跌幅为4.96%,报8.43元。

5月28日,ST椰岛宣布其第一大股东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股东海南红舵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红棉投资有限公司、田高翔、王正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与此同时,东方君盛与海南五蕴酒类营销管理企业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部分董监高也与股东王正强解除了表决权委托。

根据公告,东方君盛、海南红舵、海南红棉、田高翔、王正强分别持有ST椰岛股份的比例为20.84%、2.81%、4.38%、0.77%、0.97%。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东方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ST椰岛总股本的29.76%,ST椰岛将从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由冯彪及王贵海共同实际控制。其中,冯彪为ST椰岛董事长兼总经理、东方君盛实际控制人,而王贵海为海南红舵、海南红棉的实际控制人。

ST椰岛认为,此次实际控制人的确定将对公司未来经营稳定和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不过,由于东方君盛近一年来卷入多起债务纠纷,且身为股东的东方君盛、海南五蕴迟迟不履行增持计划,ST椰岛于5月29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收购人最近 3年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而公告显示,东方君盛自2018年4月以来因多笔债务纠纷被债权人多次起诉,所持ST椰岛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此外,东方君盛于2017年9月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ST椰岛股份,且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但在履行过程中却3次延期增持,被质疑“忽悠式增持”。对此,上交所要求ST椰岛说明东方君盛前期未能如约增持的原因,以及东方君盛主观上是否有意愿完成增持计划、客观上是否具备增持的能力。

在2019年3月14日延期增持届满后,东方君盛再次未完成增持承诺,再次将增持计划延期6个月实施,并且明确其当时的一致行动人海南五蕴增持公司股票价值不低于6000万元。根据双方2019年3月7日签订的协议,东方君盛与海南五蕴不再是一致行动人。对此,上交所要求说明海南五蕴不单独增持而采取先结成一致行动人后进行增持的原因,海南五蕴增持情况以及双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原因。

新京报记者郭铁图片来源官网截图编辑李严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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