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丰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2019年第一季度,丰台区纪委区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8次,提出监督建议15份,处置问题线索108件,立案51件,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蹄疾步稳。
头雁效应层层压实责任
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区委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认真梳理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编制三种清单,层层压实责任。
区委常委会履责清单,对8个方面的20项责任进行明确,区委常委和区委各部门分头认领。
区委主要负责人个人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了15项主要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并对其他常委的履责清单,逐一审定、签字背书。
其他常委履责清单,对照各自工作职责,梳理订立年度履责清单。
“区委的坚决落实,为全区各级党组织树立了榜样。”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到。
“巡街道(乡镇)带社区(村)”,完成对长辛店镇、云岗街道、科技园区等8家单位巡察的同时,对南一社区、丽湾社区、太子裕村等7个社区村进行了巡察。区委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汇报,督促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督效能
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方式推进监督责任落实是区纪委区监委创新监督方法,提升监督效能的一个有力举措。
把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监督工作要点与丰台实际相结合,梳理出16项具体监督工作任务,深化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的监督工作方法,明确牵头和协办部门、监督内容、工作要求,让日常监督更精准。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季度,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案件8起,给予党纪处分8人;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2起,给予党纪处分12人。
此外,组织10个督导小组对街乡镇换届工作进行督导,实现对全区380个社区(村)纪律监督全覆盖。细化和规范基层组织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培训方式、履职措施,发挥纪检委员的监督探头作用,强化对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秩序等问题线索的处置,为全区“两委”换届工作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指导帮带提升案件数量和质量
“党员干部异地被判处有期徒刑后,我们应该怎么送达党纪处分决定?”今年3月,区纪委区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接到新村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电话,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会同案件审理室等相关部门、新村街道纪工委研究解决对策,最终由羁押地的纪检监察组织代为宣布处分决定。
区纪委区监委不断加大对基层案件查办工作的持续指导和帮带,第一季度,全区各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立案13件,数量相比去年明显增加,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
一季度,区纪委区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2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93人次,第二种形态24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7人次,抓早抓小、“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文/马晓娟责编/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