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兆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将取消或放宽数量性限制
新京报讯(记者 顾志娟)3月23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银保监会将坚定不移推进金融对外开放,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下一步的金融开放措施包括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拓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简政放权、优化监管规则四个方面。
王兆星提出,中国银行、保险业的开放从未止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业保险业在不断扩大开放的范围和水平,从开始限制外资银行的经营领域和范围,到现在全面实行国民待遇。外资银行保险业机构在中国得到稳健发展,目前有41家外资银行法人落户中国, 115家外国银行分行在中国营业,还有154家外国银行代表处;有57家外资法人保险机构,14家外资保险中介机构,138家代表机构。当前我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已经居全球第一,保险业保费收入全球第二,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银行和保险业市场之一。
2018年银保监会发布了15条新的开放措施。王兆星表示,银保监会正在研究新一轮的金融开放措施。
第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当前银行保险业进入中国市场还有一些数量上的条件限制,包括规模、年限、股东类型、持股比例等,银保监会正在研究取消或放宽这些限制,更加强调审慎的标准和条件,以吸引更多具有专业特色的优质银行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第二是进一步拓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结合外资机构的优势和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放宽外资机构经营业务范围,支持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增加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使得中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多元化、多样化。此外还将给外资机构参与创新试点新领域的机会,充分激发外资机构的市场活力。
第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缩减和优化行政审批,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外资机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让外资机构集中更多资源在中国发展。
第四是进一步优化监管规则,不断改善外部监管环境,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考虑不同类型机构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兼容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监管规则体系,为外资机构在华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金融环境。
王兆星表示,银保监会将以扩大金融开放为契机,通过加快自身法规制度建设,对接国际通行监管标准,完善监管手段和工具。在开放过程中平衡促进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在不断扩大金融开放的过程中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取得对外开放和金融稳定的双重目标。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编辑王进雨校对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