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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跑路、服务质量打折……预付式消费仍存风险

原标题:失联跑路、服务质量打折……预付式消费仍存风险

新京报快讯(记者 戴轩)预付式消费早已经不是新鲜词。然而,伴随着这一消费方式的不光只有较为优惠的价格,还有屡被曝光的侵权跑路消费风险。目前,我国的预付式消费仍面临法律不完善、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

资金安全风险突出

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向预付卡的发行者支付一定的资金,获得消费凭证,按次或按期获得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方式,广泛应用于餐饮、美容美发、健身、洗浴、购物、教育培训、手机通讯等领域。

今天,中消协发布《预付式消费舆情报告》。据统计,2016-2018年,有关预付式消费的舆情信息量整体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其中,预付卡是预付式消费领域最为突出的话题类型,租房贷、培训贷、美容贷成为近年来越来越突出的预付式消费问题。

预付式消费领域相关话题的舆情信息量年度分布图 来源 中消协

预付式消费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首先是经营者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仅以一卡为证,导致事后主张权利时,因缺少相应的书面证据,消费者常常遭遇举证难、索赔难。舆情信息显示,有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手机充值话费,销号退费的时候被告知电商平台使用了集团优惠,无法全额退款。由于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消费者维权遇阻。

部分经营者在营销预付卡过程中,以免费体验、高额折扣、上乘服务等为“卖点”,但当消费者购买预付卡后,却发现原先承诺的服务被经营者以优惠期届满、消费额度不足、特约人员不在、服务方式更新等各种理由不予兑现,部分经营者还擅自改变预付卡使用范围、履约方式、消费价格或优惠条件,且未有效告知或征得消费者同意。

一些经营者基于其特殊地位,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称,在预付卡或相关合同上注明一些不公平格式条款,诸如“本卡不得退卡转让”、“余额过期作废”、 “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约”、“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等。舆情显示,消费者在某游泳健身会所办理了游泳卡,卡内余额2800元,由于家人赴外地工作,要一起同行,无法继续使用该卡,多次要求退款被拒。

在各种预付式消费问题中,资金安全风险最为突出。一些经营者在不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突然关门停业、失联跑路,消费者发现时已人去楼空,难以追索。此外,在办理预付卡过程中,有些经营者常会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包括一些敏感的无关信息,如收入、血型、个人喜好等。对于这些信息,有些经营者未加妥善保管,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泄漏。

预付式消费缺乏有力法律规定

目前,预付式消费面临不少痛点,首先是法律不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对此有所规定,但是原则性规定;《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规章,由于法律层级较低,覆盖范围有限,惩处力度不足,难以有效解决现实问题;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中虽有一些细化规定,但仅限局部地域,且由于缺乏上位法支撑,有些规定无法作出,亟需国家层面制定专门法律,明确和规范预付式消费领域的预收费主体资质、预收费规模限制、合同要求、预收资金管理、违法行为规制、相关法律责任等。

由于现行法律对预付式消费的核心问题缺乏具体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一些部门规章对多用途、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作出了一些规定,但实践中,不具备发卡资质、不按规定发卡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特别是在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方面,对于小企业未设计资金存管制度,对于个体工商户发售预付卡未纳入管理,有关监管存在盲区。“小店老赖”现象十分突出,部分消费者遭受较大经济损失。

从某种意义上讲,预付式消费是一种信用消费。但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经营者卷款跑路后,由于查不到被诉方,消费者难以通过行政和司法方式有效维权。一些违法经营者因此有恃无恐,不断转移阵地,继续坑害消费者。特别是现行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规定仅为规章层级,对违法行为的最高处罚额度仅为3万元,制裁力度不足,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新京报记者 戴轩 编辑 吕银玲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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