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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卡充钱后商家跑路?最高检: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公益诉讼可能性

原标题:办卡充钱后商家跑路?最高检: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公益诉讼可能性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充钱办了理发卡理发店换人了、办了健身卡健身房跑路了……预付式消费的流行带来了不少纠纷。12月28日,最高检官网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对预付卡消费领域的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从顶层设计上堵塞预付卡消费领域监管漏洞。商务部则表示,推动适时修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压实地方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重点针对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发展迅速,但同时有关预付式消费的纠纷也不断增多。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三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相关法律完善的建议》。该建议由最高检主办,并经会同最高法、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真研究。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法认为,依据该规定,如果预付卡消费领域发生的侵权行为属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同时,最高法也指出,司法实践中就消费公益诉讼,会存在原告能否提出损害赔偿诉请、能否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请、如何与私益诉讼进行衔接等难点问题,需要作进一步调研和论证。

商务部提出,预付卡兑付违约、集资欺诈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在调研中,上海市商务委、黑龙江省商务厅均建议加大对预付卡发卡恶意欺诈、逃避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相关立法完善,对促进单用途预付卡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商业预付卡监管工作,支持相关部门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研究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相关问题,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效能。

检察机关在预付卡消费领域用足用好支持起诉办案方式的基础上,注意准确认定侵权行为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重点针对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探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加强预付卡监管的立法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据最高检答复透露,调研中各地各部门以及经营者、消费者代表均表示加强预付卡监管的立法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最高法表示,已经就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问题启动专项调研。下一步将继续在预付卡消费领域加强对集体诉讼、公益诉讼程序中相关问题的调研,同时希望能够加强同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公益诉讼制度理论研判、经验总结、立法建议等工作。

商务部则提出,下一步,将深入研究预付卡领域发展新趋势,积极借鉴上海等地方有益经验,推动适时修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压实地方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将积极配合司法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对预付式消费经营模式进行规范。

“我们将结合民法典、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实施,抓紧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名义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协助相关主管部门修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从顶层设计上堵塞预付卡消费领域监管漏洞,让预付卡真正发挥立诚信、树品牌、便民惠民的价值和功能。”最高检表示。

新京报记者王俊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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