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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5家医院被确定为公安民警省级紧急救治定点医院

原标题:黑龙江省5家医院被确定为公安民警省级紧急救治定点医院

记者从省卫健委了解到,为保障在职公安民警、辅警、公安院校学警(以下统称“公安民警”)伤病后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确定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5家医院作为省级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因公负伤或急危重症可凭证件先治疗后缴费。

具体是哪5家医院? 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4.黑龙江省医院 5.哈尔滨市第五医院

各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商当地公安部门,分别确定市、县级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确定各定点医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遇有变动及时调整更新。

各中心血站要做好血液应急储备

各级定点医院要建立因公负伤和急危重症就诊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公安民警凭《人民警察证》、辅警和学警凭相关证明或经公安政工部门协调,进入优先服务流程,实施先救治后缴费。

对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当地救治能力不足的,医疗机构应做好需转外地治疗伤病公安民警转诊工作。情况特别危急或不宜转诊的,应当协调外地专家会诊,或采取远程会诊方式实施救治。各级急救中心(站)和中心血站(库)要做好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治应急保障工作。各急救中心(站)负责做好院前急救和转运工作,加强与定点医院沟通衔接。各中心血站(库)要做好血液应急储备。

医疗机构要为民警开展健康教育

各级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专家为辖区公安民警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和急救培训,必要时可组织医疗专家组为执行重大安全保卫任务的公安民警和长期坚守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公安民警提供送医上门服务。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强化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维护医疗机构及周边良好的交通和治安秩序。(作者:刘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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