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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

原标题:益阳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

日前,益阳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安化县河柘加油站长年无证非法经营,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监管缺位、工作失职等问题。2009年,安化县原经贸局下属企业符竹溪金矿下岗职工刘电安租用江南镇金田村一农田建设了加油站,该加油站在未取得加油站建设批文和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成品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及环评手续、消防手续、工商登记的情况下,非法经营长达9年,直到2018年7月,该加油站才被依法取缔。该加油站长年无证非法经营的问题,反映出安化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长期缺位,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时任县工信局投资产业信息股股长王平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县工信局分管副局长谌才保(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县工信局分管副局长何建国、法制安全股股长周新良,时任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王又成、原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邹桥梁、刘亚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吴继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时任县国土局江南镇国土所副所长陈代开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因已退休免于处分);时任县工信局局长黄作荣,时任县安监局局长刘庭科,时任县环保局原监察二中队中队长贺猛,时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李忠、企业个体监督管理股股长谭青山,时任江南镇分管副镇长刘畅术、田顺安、刘杰、陈剑文,时任县国土局江南镇国土所所长夏新跃,时任县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所长姚新生、消防专干刘胜等12人被给予问责处理。

2.沅江市畜牧水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冯正军在洞庭湖非法矮围整治中敷衍应付、伪造公文等问题。洞庭湖下塞湖矮围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影响行洪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冯正军作为沅江市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系下塞湖矮围拆除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201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要求进行整治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按要求制定沅江市的具体实施方案,没有履行好牵头组织协调的职责,甚至在上级检查验收中弄虚作假,指使下属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冯正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冯正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3.沅江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履职不力、执法不到位的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沅江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在执法监管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沅江市万子湖餐饮趸船违规经营、8家粘土砖厂违规点火生产以及沅江市某砂石场非法经营等问题执法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沅江市环保局副局长周电华、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杨成军、环境执法监察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石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环境执法监察大队第二中队中队长张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高新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查违拆违办违反有关程序、过度执法的问题。2018年6月,湖南某建筑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在租赁的梓山小学内搭建了临时板房,所在高新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梓山资管委未主动履行责任,办事处查违拆违执法中队未正确履行执法程序、未认真组织执法调查且方式简单粗暴,造成了不良影响。高新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查违拆违办主任邓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梓山资管委支书温国祥按相关程序被给予组织处理。(益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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