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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交叉办案让人情关系“无缝插针”

原标题:武都:交叉办案让人情关系“无缝插针”

今年以来,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纪委监委决定在办案方式上进行创新,针对乡镇纪委遇到的办案难、难办案问题,在乡镇试行交叉办案工作模式,有效化解“人情”因素影响,使办案更加客观、公正,让群众更加满意。

“乡镇圈子小,通过日常工作、生活交往,与各村干部彼此都相熟,办案中难免会碍于情面,有时还可能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人情干扰,让办案人员不同程度存在不愿办案的思想。”武都区一些乡镇纪委工作人员说道。

同时,网络上曝光的一些“人情案”,让群众也有所顾虑:“乡镇纪委干部和辖区村干部在工作上有一定交往,本地案由本乡镇纪委的人来查,我们担心他们会偏袒当事人”。

据统计,该区今年受理的问题线索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4%,面对如此庞大的增幅,“交叉办案”的优势有了明显的体现,即可减少外来干扰,让群众放心,又能有效保护办案人员。

2018年6月,按照“一案一授权”原则,武都区纪委监委将涉及甘泉镇辖区某村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交由龙坝乡纪委实施交叉办案。三个月的调查过程中,核查组人员放开手脚,调查取证不放过一丝蛛丝马迹,查实了甘泉镇某村支部书记刘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9月7日,该区纪委决定,给予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现场向群众答复案件情况时,群众们满意地说,“我们反映的5条问题,调查组答复有4条是因为我们没搞清楚真实情况,给我们进行了解释,1条是违纪违规的,按规定给了处分,我们对这样的结果完全认可”。

从受理到结案,短短三个月时间,就让违纪人员刘某受到了党纪严惩,案件质量得到群众的充分认可,这个结果初步体现了乡镇间交叉办案模式的优势特点,有效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为了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乡镇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做到严紧硬,武都区纪委监委在总结交叉办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统筹指导、分级查办、就近协作的原则,建立了“1个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把关+1个纪检监察室具体督查指导+N个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之间交叉办案”的“1+1+N”工作机制,组建了交叉办案“人才库”,在全区全面推开乡镇间交叉办案模式,重点对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或案发地乡镇纪委查办有困难的问题线索实施交叉办案。

武都区外纳镇纪委书记周红平说:“交叉办案模式的推行,打破了地域界限,减少了人为干扰,为我们专责开展审查调查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供稿 孙强 编辑 牛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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