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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为新青海建设育才养才用才工作——记荣获首届青海省人才工作“伯乐奖”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原标题:做好为新青海建设育才养才用才工作——记荣获首届青海省人才工作“伯乐奖”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在10月30日我省召开的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家单位获得首届青海省人才工作“伯乐奖”表彰。

近年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引好人、育好人、留好人、用好人”的指示要求,创新人才开发培养机制,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撑。

三年来,面向省(国)内外选拔人才,引进培养了666名高层次人才,其中引进283名、培养383名,以及29个创新创业团队。会同省委组织部等制定了《青海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实施方案》《青海省“中端和初级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建立了梯次递进的人才培养体系。

同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制定出台《“青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重点支持培养扎根青海、创新突破、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高端顶尖人才。组织开展首届“青海学者”选拔工作,来自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的5名高层次人才荣膺“青海学者”称号,并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打造青海人才队伍品牌,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突出加速成果转化、依法依规享有专利权、著作权及科研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期权分红等一系列创新政策,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这些举措对高端人才起到显著的激励导向作用,对中低端人才起到广泛的引领示范效应。

知人才能善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采取一系列改革举措,破除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障碍,进一步拓宽了人才职业发展空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觉把职称制度改革融入人才工作全局,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人才评价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完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建立了多元化差别化评价机制,将未设正高的15个系列均设到正高级,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进一步拓宽了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打破职称逐级晋升模式,建立高端人才职称申报“直通车”制度;破除职称评审“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三唯”倾向,更加注重“凭工作实绩论英雄”,坚持“干什么,评什么”;树立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导向,探索建立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职称评审制度。通过综合施策,使职称成为人才评价的“指挥棒”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助推器”,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更加具有成就感、获得感。

自2010年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人才工作和援青工作紧密结合,多方协调、精准对接,先后邀请了198名专家、学者来青传经送宝,其中包括2名院士。这些专家、学者解决了我省一大批生态保护、特色农牧业、高原医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也使我省专业技术人才共享了发达地区科技成果,提升了自身的能力素质。

依托人社部实施的“万名专家基层服务行”、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等活动,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行业实际需求,建立了3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3个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3个博士后工作站,加强我省人才的培养。搭建人才培养平台,促进人才对外交流合作,这一行为得到了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群众的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并建立起精准、稳定、持续的人才智力帮扶机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此作为新起点,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让各类人才在青海创业有机会、创新有条件、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促进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一优两高”战略深入实施,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保障。(陈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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