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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原标题: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委员建议设立“中央财政拨付健康促进专项经费”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时,委员王砚蒙建议,草案增加有关中央财政拨付健康促进专项经费的规定,破解当前健康促进经费严重不足的困境。

王砚蒙表示,健康促进主要包括健康政策、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等。“当前政府拨了一部分经费,但主要是拨给各级疾控中心,在医院、机关、学校、工厂、农村等一些公共场所是没有专项经费的,一般来说只能靠各个单位、各个地方自行筹资开展工作,结果往往是积极性不高、规模不大、效果很一般。只有成立了健康促进专项经费才有可能改变这样的现状”。

“在传染病防控方面,政府也给了一部分经费,但主要是给在各级疾控中心,医院有很少的一部分,但是对于很多很容易传播传染病的公共场所,像餐厅、酒店、车站、机场、商场、剧院、洗浴中心等这样的公共场所,并没有投入足够的经费、物资和人员,连基本的洗手液、卫生纸都是无法到位的,也见不到传染病防治的科普宣传人员和相关的宣传资料”,王砚蒙说,“当前,社会公众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和方法是十分匮乏的,传染病发生率仍然居高不下,希望能够增加专项经费,提高传染病防控的实效”。

王砚蒙还提出,草案资金保障部分增加相应的条款,改变医疗收入与医护人员奖金挂钩的现状。“尤其是在公立医院,应该逐步减少奖金在医护人员总薪酬当中的占比。应该让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工资的大部分来自财政拨款,同时也要提高薪酬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控制医疗费用上涨,真正地落实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有效的防止过度医疗情况的发生”。

编辑:艾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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