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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 赋予检察机关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公益诉讼权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 赋予检察机关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公益诉讼权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鲜铁可建议,医疗卫生健康领域应该纳入到检察院的公益诉讼范围,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事件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鲜铁可表示,2017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时,赋予检察机关一项新的职权“公益诉讼权”,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也将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权明确下来,“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跟公益诉讼有关系,公益诉讼与医疗卫生健康领域密切相关,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行政人员在依法履行职权过程当中不依法履行职责而导致的后果,所以如果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发现类似的情况,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在司法实践当中,90%以上的行政机关在接到检察建议以后都会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鲜铁可说,“公益诉讼是广义的,并不一定要到法庭上去,把行政机关负责人或其职能部门拉作被告诉讼起来才行,我们更多的是诉前程序,我们有这样一个制度,避免了真正的诉讼,但是如果10%的仍然不履行职责,对这样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他建议,草案增加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医疗卫生健康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编辑:艾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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