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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并公示

原标题: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并公示

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陈丽媛)10月26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针对近期西安、衡阳、深圳、德州等地陆续曝出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甲醛超标,导致学生出现身体不适的状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对2018年以来新竣工交付使用的校舍、新采购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的隐患。

通知要求各地抓紧时间,重点做好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的检测,尤其针对新建校舍投入使用后,发生的学生群体性头晕、眼睛红肿、咳嗽、流鼻涕等事件。各校要及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也要及时公示。

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对室内空气质量(甲醛)不合格的校舍要及时整改,整改期间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最后,督导办要求做好排查、检测情况的报送工作,各地应于11月30日前将组织开展中小学校舍空气质量(甲醛)监控情况及有关排查、测量数据送至国务院教育督导办。

编辑: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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