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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港独”在香港没有土壤

原标题:“港独”在香港没有土壤

“天公地道,有理有据!”

香港特区政府24日刊宪,依法禁止“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运作。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外交部驻港公署先后发表声明表示支持,香港社会各界也充分表达欢迎态度,认为特区政府决定合宪合法、有理有据,取缔“香港民族党”反映了市民心声,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是必要、及时、有力之举。

香港特区立法会34名议员发表联合声明指出,“香港民族党”除了通过言论散播“港独”思想,还一直采取实质行动实践其“港独”纲领,包括申请注册成立公司,将“港独”纲领写进公司组织章程,实行针对年轻人的“中学政治启蒙计划”,以及去信外国政府把宣扬“港独”的主张推至国际层面等。“香港民族党”提出的主张和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宪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法例。

“整个过程无可挑剔。”全港各区工商联会会长卢锦钦说,“香港民族党”自成立以来,社会上一直要求特区政府予以禁止。如今,特区政府依据本港法律,禁止该党运作,必然得到市民支持。为了程序公义,特区政府一度给予“香港民族党”申诉期,至今完成刊宪,是尊重法治的表现。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在声明中列举了“香港民族党”鼓吹推动“港独”的证据。他们认为,在香港法律中,“国家安全”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术语,根据《社团条例》有关条文,“国家安全”是指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及独立自主。任何倡导或促进香港特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的行为或言论,都会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或威胁国家安全。“香港民族党”一直提倡“港独”,包括煽动暴力,甚至参与和联络海外颠覆和恐怖势力,保安局局长所作出的命令完全根据事实、有足够证据支持。

“天公地道,有理有据!”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示,特区政府用《社团条例》取缔“香港民族党”,理据充足,除了警方列出的700多页证据之外,其召集人在收到通知后仍然去外国记者会推动“港独”,言论严重伤害香港和国家的利益,支持保安局发出禁令。

“坚决向‘港独’说不”

“保安局取缔违反基本法的‘香港民族党’,完全合乎基本法和特区本地法律规定,是根据事实而作出的合法、合情、合理决定,与香港言论及结社自由并不相悖,也不存在任何政治打压。”香港特区十八区区议会主席在联合声明中表示,坚决反对一切分裂国家的主张及行为,对“港独”主张及一切分裂国家的行为零容忍,言论及结社自由受香港基本法保障,但并非没有限制,当超越社会底线、危害国家安全时,必须予以制止。

“(‘香港民族党’)这种行为是对宪法和基本法权威的公然挑衅,是对‘一国两制’的肆意践踏!我们对这种危害国家安全、有损香港繁荣稳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全国政协常委、香港侨界社团联会会长余国春表示,求稳定、求发展是绝大部分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景,“香港民族党”近年来猖狂的“港独”言行严重违反基本法、破坏“一国两制”,受到香港主流社会的唾弃。

他呼吁香港市民要擦亮眼睛,严格按照宪法及基本法办事,与非法社团划清界限,明白任何宣扬“港独”的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自觉担负起宪制责任,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国家发展大局,坚决向“港独”说不。

“商界绝对反对‘香港民族党’分裂国家的行为。”香港专业地产顾问商会会长、东区工商业联会会长蔡志忠说,香港的成功,有赖于一个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才可跻身世界,成为世界瞩目的国际商贸中心。“港独”对“一国两制”的挑衅及对国家利益带来的冲击,对香港是十分不利的。

他表示,香港已经享有高度民主,维持港人的安居乐业,应着眼努力提高香港市民的生活质量,而非令国家分裂。这次政府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商界十分认同及支持。

此外,谭惠珠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表示,要根治各种个人或社团鼓吹“港独”的行为,必须尽快为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对分裂国家的内涵、细则及规定,经过社会讨论和本地立法后作详尽处理,进一步明确法律规范。

“符合公众最大利益”

香港各报章也纷纷发表评论文章,支持特区政府决定。《文汇报》社论指出,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去年“七一”视察香港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香港民族党”的所作所为已严重触碰底线,特区政府禁止其运作,坚定守护国家安全和“一国两制”的底线,表明特区政府在反“港独”的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事不避难,不负中央期望,赢得广大市民热烈支持。

“任何为香港长远发展利益着想的组织或个人,都会支持保安局这次的决定。《香港01》评论认为,“港独”可能引起极其负面的社会影响,政府有责任果断禁止。“香港民族党”及其一丘之貉,鬼祟图谋政治利钱,谋一己私利,“又怕死、又反动”,劣行斑斑。取缔“香港民族党”为“一国两制”健康发展标示出清晰红线,能令政治讨论回归理性。

《香港商报》评论员文章表示,“香港民族党”被依法定性为“非法组织”,对捍卫“一国两制”及香港基本法具有重大意义,充分说明了“港独”的违法性质,及“港独”在香港没有半寸的生存空间。“港独”乏人支持、“港独”组织乏人参与,也正凸显了香港市民对“港独”嗤之以鼻,“港独”没有半点在香港滋长的土壤。

“坚守了维护国家统一与安全的基本宪法原则,也符合公众的最大利益。”《星岛日报》社论认为,要有力遏制“港独”,政府必须采取果断行动,取缔“香港民族党”只是第一步,往后应继续依据法律,严厉对待其他公然鼓吹“港独”的组织,让其成员和支持者清楚知道,他们若仍然有恃无恐、肆意违法,必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特区政府宣布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当日,正值中国传统佳节中秋节。对此,香港专业进修学校校长陈卓禧说,这个时候公布此决定饶有意义,正好显示香港能和国家一起,维护国家的主权完整、统一和团结。希望年轻人通过此事件,明白宣扬“港独”已超越言论自由范畴,对任何人没有好处。

(本报香港9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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