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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取消落户限制 户随人走渐成现实

原标题:中小城市取消落户限制户随人走渐成现实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指出要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是城区常住人口,是不包含一个城市下辖县村人口的口径,它也是城市规模等级划分的依据。比如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到500万的,就是大城市。而按照2016年的《城市建设统计年鉴》,超100万的有90个左右,超500万的有10个左右。对比此次文件要求,就是说这10多个之外的其他城市,绝大部分都得开放落户,至少得放宽门槛。

事实上相关户籍改革要求已不是首次提出。今年1月下发的《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同样明确要求,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这里的“个别超大城市”更多是指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除此之外,都没有任何理由设置不合理的户籍壁垒。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的自由迁徙流动是相当常见的现象。过去户籍制度过于僵化导致的人户分离现象,让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均等的公共福利,游离在城市边缘,“灵魂进不了城,肉身回不了乡”。

其实对这部分流动人口来说,他们以外地人的身份,在本地奉献,提供服务、创造财富,却无法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这本身就不公平。户籍制度逐渐松绑,大城市为流动人口张开双臂,在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提供普惠的待遇,是公平正义和权利保障的必然要求。

对于各类城市来说,设置过高的落户门槛,限制人口流入,也不利于提升竞争力。近一年多以来,各个城市打响抢人大战,石家庄甚至推出“零门槛落户”的政策,都说明在劳动力红利消退、老龄化来临的前提下,人口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价值在被重新发现。传统的户籍管理体制下那种“排外”的思路,自然不合时宜了。

凡此种种,都要求户籍改革与时俱进,为人口的自由流动创造更便捷的政策条件。而“户随人走”一旦成为现实,意味着户籍将仅仅作为一种信息登记制度而存在,不能作为各类福利政策的供应依据。说的直白点,大城市的户口将越来越“不值钱”。

这种自由流动的美好愿景值得畅想,但同样得看到,取消大城市落户门槛涉及到的利益调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眼下户籍制度捆绑了诸多福利,比如医保、养老保险等,这些福利体系并没有做到全国一盘棋,甚至都没有实现省级统筹。对大城市来说,开放落户等于为这些在外地缴纳医保、养老保险的群体提供本地的水平更高的市民待遇,难免会牵扯到地方利益。

此前“南方养老金救东北”的话题被广泛吐槽,已经暗含了地区之间相互调剂的公平性议题。城市规模越大,外来人口总量越多,涉及到的利益调整越复杂,所以户籍改革同样应是循序渐进,全面开放落户的对象,从起初的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拓展为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当然,它也说明,地区之间的利益壁垒,不构成阻碍户籍开放的理由。

从城市竞争的角度看,人口可以更自由的流动,也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涉及到人口相关的城市规划,必须得有前瞻性;另一方面,城市必须在服务水平、人居环境上不断提升,否则人口流失的局面,将是必然的结果。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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