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1月9日从绍兴嵊州市殡葬管理所获悉,该所日前根据群众举报,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对下王镇裘村岭村村民施某某违规制作、贩卖土葬用品(棺材)的制售点进行了查处,查获成品木棺7具、半成品15具,当场予以销毁处理,并对施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绍兴一村民违规制作、贩卖棺材被查。越牛新闻客户端图
据介绍,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另据1998年起实施的《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或在逐步推行火化区以外的区域制造、销售土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制成品及违法所得,可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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