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
10月8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一级巡视员张宏年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张宏年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退而不休,利用影响力大肆敛财
9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一级巡视员张宏年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张宏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政商关系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退而不休,利用影响力大肆敛财,生活腐化堕落,在组织核查期间转移赃物并与他人串供,企图掩盖受贿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
张宏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宏年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张宏年长期在宁夏任职,曾任中卫市副市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
责任编辑:薄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