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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泉创立的私募海泉基金被出具警示函,双双回应

红星资本局7月2日消息,知名艺人胡海泉创立的私募机构北京海纳百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泉基金”)被警示一事,登上微博热搜。

6月25日,北京证监局在官网发布对海泉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并指出海泉基金存在违规行为。

海泉基金也关注到了此事以及各方声音。7月1日晚,海泉基金发布《关乎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通告》解释情况,胡海泉随后也在微博上回应“清者自清”。

↑截图自证监会官网

↑截图自证监会官网

海泉基金回应:部分工作已整改

投诉存在不实内容

警示函中指出,经查,海泉基金存在两种行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北京证监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海泉基金应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做好信息披露、基金退出和投资者沟通等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证监局还强调,海泉基金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后续将择机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7月1日,海泉基金发声明表示,“收到我司被合作机构投诉和北京证监局的警示意见后,我司已经尽快向北京证监局如实汇报有关情况,指出投诉中的不实内容。同时根据北京证监局的要求,对其关心的部分工作完成了整改。”在将内部工作整改情况汇报至北京证监局后,海泉基金暂未收到进一步意见或决定。

↑截图自海泉基金官方微博

↑截图自海泉基金官方微博

海泉基金还表示,“我司被投诉事项涉及商业仲裁案件,我司已经在多个案件中获得胜诉,认定我司进行的投资符合双方约定,我司有望通过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最终维护我司合法权益和商誉。”

当晚,胡海泉官方微博转发了海泉基金发的声明,并表示“清者自清,任重道远”。

胡海泉已于去年退股海泉基金

根据基金业协会显示,海泉基金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5日,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属于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目前在管基金数量8只,管理规模区间为0-5亿元。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人为胡海泉,出资人信息显示,胡海泉认缴比例为40%。

不过,据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10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胡海泉变更为尹承双;2022年2月10日,胡海泉退出该公司股东,改由尹承双持股。持股比例具体为:尹承双持股比例为40%,王昱为30%,汪文忠为30%。

↑截图自天眼查

↑截图自天眼查

值得一提的是,尹承双名下关联多家胡海泉相关公司,包括北京就是巨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金海泉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海泉基金此前曾多次被北京金融法院执行。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3月7日,海泉基金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被强制执行2144万余元;今年2月20日,海泉基金在两个案子中分别被执行8万元、9万元;2021年11年29日,海泉基金被执行标的2115万余元。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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