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撞人拖行案受害方拒签谅解书]备受关注的湖南娄底“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将迎来新进展。4月9日,记者从被撞者家属处获悉,本案将于4月11日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4月10日下午,记者赶到湖南娄底市,并在被撞者家属的带领下,来到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一带,这里也是“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的第一现场。
据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2022年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
谢某弟弟谢先生指着事发路段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谢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家属是在第二天早上8点半左右才得知这一消息,“我姐姐在医院ICU住了120多天,两个月前才转到普通病房,目前仍需24小时陪护照料,到现在已经在医院欠了近90万的医药费,何时能出院仍是未知数。”
谢先生称,根据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肖某某彼时除了酒驾、肇事、逃逸外,还涉嫌超速行驶,“认定书显示她(肖某某)当时的车速是69公里/小时,但这条路限速只有50公里/小时,超速了38%。“
“希望法院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对肇事者(肖某某)进行严判,毕竟这个事情性质太恶劣了。”谢先生说。
来源: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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