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消息,四川凉山的16岁逃婚少女事件进展如何?2月14日,广西百色田东县服务区接到一16岁四川少女报案,称其父母以26万彩礼将她“卖”给男方嫁人,在她逃至广东打工后,男方带人将其从宿舍拽出,行驶至田东县境内,少女以上厕所为由报警。
网络截图
在田东县暂住几日后,2月17日,少女的父亲和哥哥从四川来广西接走女儿。未成年少女逃婚事件在网络中发酵,得知少女被家人接走,很多网友表示痛心,“那女孩报的警还有何意义?到家之后,如果她的父母还要将其卖给男方,她想逃就难了!”
顶端新闻记者了解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
河南领英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欣也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少女既已通过逃跑、报警等具体行为表达自己对此事的抗拒,说明少女并非自愿。如果父母或男方仍然逼迫、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干涉少女结婚,则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从而面临刑事处罚。
关键是,少女16岁,还未成年,并且远在法定结婚年龄之下。
据媒体报道,2月21日,女孩所在村的村干部说,女孩已经回到老家,村里派村组干部守护,女孩的安全得到保障。男女方不在一个村,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目前已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动员女方家退还彩礼。
2月22日,顶端新闻记者联系普格县人民政府宣传部,工作人员说,少女家在普格县荞窝镇,普格县为此事成立了调查组。
少女现在安全吗?父母有无对其婚事继续强迫?“不清楚,男方家的情况也不便透露。”工作人员回应。
荞窝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回应,“(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少女现在情况如何?对方称:“你们看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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