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春节,关于烟花爆竹“禁燃令”是否松绑,再一次成为舆论的热点话题。
河南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在给网民的答复中称: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是河南省政府规定,全省所有辖区全部执行。据四川泸州公安局称,将在现定的禁放区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全域禁放,“三区一县”2023年1月1日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而山东省东营、滨州两市表示,当地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的确,“寂静的春节”让人很怀念“爆竹声中一岁除”的年味儿,但是,烟花爆竹的弛禁讨论应该回归事实、回归科学、回归当初政策的出发点,也应该有理性负责的讨论态度,而不是围绕着个别自媒体抛出的“禁放烟花是外来文化入侵元凶”“禁鞭炮是听信哪个专家”之类的阴谋论。
2015年之后,各地纷纷出台了“史上最严烟花爆竹禁令”,是当时严重的雾霾、PM2.5等大气污染问题,让社会达成了对禁令的共识。
也就是在几年前,在我们的生活被雾霾支配的日子里,每天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手机查今天PM2.5指数有没有爆表?是红色,还是紫黑色?还记得“遛狗不见狗,狗绳提在手,见绳不见手,狗叫我才走”“立霾是中国二十五节气之一,也是老北京传统节日之一”那些苦涩而又无奈的调侃吗?那时,打开窗户就是白茫茫的世界,正午抬头只看见一轮紫黄色的太阳挂在空中,呼吸一口空气都成了奢望,雾霾天里医院呼吸科诊室永远人满为患,偶尔出现的“蓝天”也成为朋友圈里的奢侈品。特别是春节期间,鞭炮声中直线飙升的PM2.5指数挑动着人们的神经。这就是几年前的事,大家忘记了吗?
也正因为雾霾威胁,全社会对于铁腕治霾形成了共识。2016年后,各大都市在之前已有的限制令的基础上,都推出了更严格的烟花爆竹禁放令。
2016年1月实施的《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明确郑州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2017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对外环线以内地区实行禁放、对外环线以外地区的重点区域和地点实行禁放,并且在地方法律中明确,违反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2020年,《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确越秀区等主城区全区禁放。
可见,当初的烟花爆竹禁放令就是“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措施,也是积极落实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内容,也取得不错的效果:“天蓝了,空气好了,噪音小了”。
短短几年过去了,中国的大气治理成果显著,当年稀罕的“阅兵蓝、APEC蓝”变成“常态蓝”。在今年六五环境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宣布,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7年下降34.8%。中国“蓝天保卫战”交出了优异答卷,中国的空气质量有根本性转变,现在可以讨论鞭炮禁令是否放松。但是,这种公共讨论应以科学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直面重新放开之后的空气污染、雾霾重现的隐患。
雾霾没有走远,甚至可能随时回来,2018年11月,京津冀地区遭遇了一场严重雾霾天气,当时生态环境部就向北京、天津省(市)人民政府发函,建议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
其实,中国很大,各地的空气条件、环境容量、人口密度、风俗习惯相差较大,特别是大都市和乡村本来就不宜一刀切,适用同一套规则。可以在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前提之下,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做好精细化管控。
弛,是为那份年味;禁,是为了人民健康。既不能“一禁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这都不是对大气环境、人民生命健康负责任的态度。公共政策讨论的前提应是科学和事实。
责任编辑:薄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