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
双双落入法网
电捕鱼不仅会严重破坏
水域生态和渔业资源
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早已被明令禁止
但有人为牟取私利
仍偷偷实施非法电捕鱼活动
11月上旬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罗泾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
荻泾河内经常有塑料小船出没
疑似是在非法电捕鱼
通过调阅河岸边的公共视频
民警发现夜间确有
一艘小船经常在河面上穿梭
形迹十分可疑
经蹲点守候伏击
民警成功抓获
捕鱼归来的黄某夫妇
当场缴获捕鱼船一艘
电鱼工具若干
渔获物80余公斤
两人到案后交代:今年下半年以来,两人曾多次驾船在荻泾河内使用电瓶捕鱼,并贩鱼牟利,盈利近万元。
目前,黄某夫妻二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宝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的刑事强制措施。
采用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方式捕鱼,会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特别是对水域内的渔业资源造成毁灭性打击,还会对水域内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广大市民若发现违法捕捞行为,也可以及时向市民热线12345或警方举报。
值班编辑:沈诗韵、柏丽隽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