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北京、上海、陕西......10余省份已明确可休痛经假

11月13日,“深圳痛经假经确诊可休1到2天”引发关注。据悉,“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等10余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中国青年报)

北京、上海、陕西......10余省份已明确可休痛经假

北京、上海、陕西......10余省份已明确可休痛经假

责任编辑:祝加贝

西安一男子用不明液体泼洒路人,警方通报 泪目!老人带着父辈照片看航展:帮他们了却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