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工具水果刀松江区检察院供图
2021年10月16日深夜,上海市松江区佘山派出所接一女子报警,称一男子手持水果刀踹门闯入。民警到场时,该男子已离开现场,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民警锁定该男子系犯罪嫌疑人包某。当天下午,民警在包某住处将其抓获。
经调查,包某已经三次闯入被害人家中。2021年10月6日凌晨,包某随身携带水果刀,沿着空调外机向上攀爬,进入被害人位于四楼的家中。包某见被害人独自在家欲行侵犯,因被害人自称怀孕,遂对被害人进行猥亵后离开。
10月7日晚,包某再次翻入被害人家中,用手机拍下被害人身份证信息与电话信息后离开。10月16日晚,包某用同样的方式第三次进入被害人家中,发现被害人房门反锁便破门而入,再次进行猥亵后离开。
包某供述称,其系被害人住处的原租户,后搬到对面楼栋。包某返回原住处寻找遗落物时,发现被害人独自居住便心生歹意,遂在高层对被害人住处进行窥视,趁被害人独自居家时闯入其中实施不法行为。被害人称,包某第一次非法闯入后她十分害怕,但包某答应以后不再干扰她的生活,便信以为真,因此没有报警。
2022年1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对包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包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