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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女砍伤冒名顶替的公务员同学获刑进展:顶替者仍被处政务警告,多人被追责

7月11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纪委监委4楼办公室,就70后女子邓群莲被冒名顶替一事,纪委工作人员当面向实名举报人邓群莲反馈了处理结果,并要求其在反馈单上签字。

纪委工作人员向邓群莲介绍,对顶替者“邓群莲”(原名黄玉兰,又名黄凤英、黄玉凤)维持政务警告处分,对黄玉兰哥哥黄某军、原班主任姚某太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办理户口迁移的原关溪乡政府工作人员黄某香给予记过处分,同时对当年参与的多名老师进行了问责,“包括市、县纪委原办案人员都给了相应处分,”“这是多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作出的处理结果。”

▲邓群莲拿出自己当年的团员证。摄影/上游新闻记者萧鹏

▲邓群莲拿出自己当年的团员证。摄影/上游新闻记者萧鹏

“我对冒名顶替者黄玉兰的处理结果不服,认可对其他人的处理结果。”11日午间,邓群莲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不解为什么对冒名顶替者黄玉兰的处理结果这么轻?

上游新闻2022年4月报道《湖南打工女砍伤冒名顶替的公务员同学获刑,官方:顶替者已停职接受调查》显示,2020年6月,山东农家女陈春秀、苟晶事件均因涉及冒名顶替上大学成为热点新闻,身在广东深圳打工的湖南宜章女子邓群莲回想起自己参加中考时准考证上的信息异常(照片是自己的,名字却不是),她开始用手机检索关键词“邓群莲”“宜章邓群莲”,果然找到一个正在湖南宜章县应急管理局上班的邓群莲。

为了进一步查证,当年7月6日,邓群莲在宜章县应急管理局水旱和地质灾害救援管理股公示栏里,发现一人名叫“邓群莲”,但此人照片与当年她的初中同班同学黄凤英极为相似。随后,邓群莲开始向当地纪委等部门实名举报。2020年12月22日,宜章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在该局上班的“邓群莲”给予警告处分,并通过宜章县纪委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邓群莲。

▲邓群莲发现,宜章县应急管理局也有一个叫“邓群莲”的在上班。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邓群莲发现,宜章县应急管理局也有一个叫“邓群莲”的在上班。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21年1月27日,不服处理结果的邓群莲在超市购买菜刀,将正在单位上班的黄玉兰砍成轻伤二级。2022年1月24日,宜章县法院判决邓群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邓群莲随后获释。走出看守所的邓群莲,再次在网络实名举报。此后,郴州市宜章县纪委更换了办案人员,对此案重新启动调查。

上游新闻刊发相关报道后,当地对顶替者“邓群莲”进行停职并接受联合调查组调查。邓群莲介绍,自媒体关注此事后,陆续有宜章县纪委、政法委等部门人员上门与其联系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包括镇党委书记受宜章县委书记委托上门慰问。

根据宜章县纪委监委向举报人的反馈结果,有关部门决定对顶替者“邓群莲”(黄玉兰)维持政务警告处分。针对邓群莲“处理太轻”的质疑,“当时她(指黄玉兰)是未成年人,给她处分是因为她在2017年、2018年没有就自己的情况如实向组织汇报。”纪委工作人员解释。

7月11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致电宜章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接线工作人员称,就邓群莲举报一事确实有了处理结果,详细情况需要询问办案人员。

“上级纪委给我们下了一个处理建议,我们县纪委正在按照省、市纪委的建议落实工作。譬如说有些立案的,有些要调整调离岗位的。目前,还没有完全做完。”11日,宜章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11日上午,宜章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邓群莲”正在恢复原名,且仍在停职期间,“让她好好反省一下。”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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