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公安微警务”消息,4月4日,徐州贾汪区居民赵某某(男,46岁)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查,赵某某从外地驾驶货车进入徐州市贾汪区,未主动向社区报告,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多次出入商超、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并与他人家庭聚餐,导致部分群众成为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有传播新冠肺炎严重危险。4月5日,其妻王某某经核酸复检呈阳性。
赵某某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贾汪公安微警务”消息,4月4日,徐州贾汪区居民赵某某(男,46岁)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查,赵某某从外地驾驶货车进入徐州市贾汪区,未主动向社区报告,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多次出入商超、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并与他人家庭聚餐,导致部分群众成为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有传播新冠肺炎严重危险。4月5日,其妻王某某经核酸复检呈阳性。
赵某某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