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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竞得湖州一土地发现是“孤岛”,镇长:路面平整要求未达成一致

原标题:商人竞得湖州一土地发现是“孤岛”,镇长:路面平整要求未达成一致

过去两年多,湖州神都武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晓峰不断和浙江安吉县报福镇沟通交涉:他于2019年通过网上拍卖在当地报福镇竞得一宗土地,准备建设酒店项目。但拿到土地后实地考察时,他发现该宗地未达到拍卖出让承诺中的“三通”(通路、通电、通水),地块四周也均为他人所有的林地,无法直接进入自己所买地块施工。报福镇政府领导则表示,双方对“三通一平”的标准理解存在分歧,希望项目先行开工后再完善道路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报福镇利用当地优势资源,上马了一批休闲旅游项目,意在将该镇打造为全域化高星级大景区。2019年5月,安吉县对报福镇一宗总面积近5亩的地块在网上挂牌出让,该宗地规划用途为餐饮旅馆。

陈晓峰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019年5月22日,经过两个半小时、168轮网上竞价,他以1401万元(含3248平方米土地出让金及五幢建筑物成交价)竞得这宗地块。据悉,该地块起始价为566万元,溢价率148%。之后,陈晓峰全额缴付了土地出让金,并在安吉注册了项目公司:湖州神都武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竞拍出让须知中对地块基本情况描述显示,该地块位于报福镇上张村,土地用途为餐饮、旅馆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地块总面积为3248平方米。

该文件同时明确,该地块基本设施配套已达到“三通”:即通路、通电、通水,竞买人对拍卖出让地块应当实地踏勘。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价视为无异议,竞买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拍卖人提出任何异议。

陈晓峰称,因相信网上竞拍的公正性,事先他并未进行实地考察。在拍地后,他和设计团队前往实地考察时发现,自己竞买的这宗地块尚未达到拍卖出让须知中的承诺,即并未实现“三通一平”。此外,该地块的红线外是属于他人的林地,他所竞买的土地难以开展施工,甚至根本无法进入。

陈晓峰说,他准备开发的酒店项目必须通过消防验收,而以该地块目前的路况,消防车无法进到红线地块。

此外,陈晓峰还称,拍卖中作价200万的地上建筑,在拍卖后没有提供任何图纸、批准证书,经专业公司勘察,是有严重承重隐患的危楼,必须拆除。就这些问题,两年来他一直和报福镇镇政府沟通,但始终没有解决。

为了解决地块“孤岛”问题,陈晓峰和他的湖州神都武备酒店公司曾在2019年9月5日、2020年5月22日、2021年1月8日以及2021年6月5日四次致函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函报福镇人民政府,希望当地尽快完成“三通”工作。

陈晓峰表示,该地块所属的安吉报福镇时任党委书记贺苗等人在2019年底曾与他当面沟通,表示已启动并将尽快完成该地块的“三通”问题以及解决红线外土地问题。

陈晓峰提供的录音资料显示,报福镇政府时任党委书记贺苗曾在沟通中曾表示,已启动并将尽快完成该地块的三通问题以及解决红线外土地问题。贺苗还称,双方对国家规范的理解存在分歧,该地块在拍卖前已经具备该镇对“三通一平”的标准,可以进场施工建设,至于陈晓峰所提需达到消防、卫生等验收标准,可在建设开工后同步完善。

现任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章毅在接受澎湃新闻电话采访时,也证实了上述说法。

陈晓峰称,2020年4月2日,他和当地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到项目地块实地考察发现,该地块红线外土地不仅仍然为他人持有,并且“三通”问题仍未解决,该地块的水、电、路还是之前状态,甚至道路的现状比之前更差,导致无法交地。此后,虽经他一再催促,但报福镇政府仍没有给出何时可以解决红线外土地为他人所有问题,以及按拍卖公示约定完成地块“三通一平”以达到交地标准的明确时间。

目前,贺苗已调离报福镇。为了解上述情况,澎湃新闻曾于今年9月致电报福镇现任镇长叶飞。叶飞表示,两年内镇政府一直与陈晓峰保持密切沟通,但双方就路面平整的要求无法达成一致,因此搁置至今,“对方提出了很多无理的要求,超出了我们能力范围,我们甚至怀疑他当初拍地的动机究竟是什么。”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2021年8月,报福镇政府提出退地退款。陈晓峰亦同意退地,并提出如下要求:退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出让本金1401万元人民币;土地出让方支付违约金480万元人民币;如协议签订后实际支付全款时间晚于2021年10月15日,每日增加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双方于9月3日商议形成的《关于退出报福镇南坞山项目的费用清单》(讨论稿)显示,双方就陈晓峰及湖州神都武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退出南坞山项目开发并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了前期沟通,根据交流意见,报福镇政府支付后者自土地拍卖成交以来在南坞山项目的所花费用总计约1479万余元,其中包括拍卖成交款1401万元和南坞山项目设计费和成立公司的相关成本。

报福镇政府指出,陈晓峰主张政府方应支付其专门成立公司的相关成本,但至今未提供相应财务凭证资料,“考虑到其土地摘牌以来的人力、物力以及交通成本等,政府方酌情考虑30万元以内的运营成本,以实际发生为准。根据规范审计要求,需陈晓峰提供相应财务支出往来证明,以备后期资金审计。”

上述讨论稿强调,前述三项费用资料齐全经双方认可后,按照合法合规及符合规范审计的要求,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明确具体解除协议以及退出项目的时间、程序及相关权利义务。“本讨论稿为双方协商过程中形成的情况说明,不构成一方对另一方的承诺,如陈晓峰先生有不同意见,请及时提出进一步协商解决。”

对此,陈晓峰认为,报福镇政府还应支付其违约金480余万元。报福镇镇长叶飞表示,针对对方提出的要求,目前政府无法满足,将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推动此事的解决。截至发稿前,退地事宜仍未有进展。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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