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禁止“先提价后打折”,让“双十一”促销无“套路”|新京报快评
防范电商“先涨后降”的消费欺诈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不能止于提醒,更要严格执法。
文|吴睿鸫
“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在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要求严格规范促销行为。明确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节马上就要到了,各大电商平台已陆续拉开了大促销的帷幕,而消费者也已经或者正待开启“买买买”模式。针对电商极有可能出现的促销经营违规系列问题,市场监管部总局及时出台工作提醒,尤其是针对老生常谈的“先提价后打折”顽疾,再次重申“禁止”,不仅能有效保障消费者切身利益,也能有效规范电商销售行为。
长期以来,在电商促销中,“先提价后打折”之所以成为“不变的法宝”,一方面源于消费者“盲目有余,理性不足”。一些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只看价格,把“有没有打折、折扣力度大小”,作为购物的重要参考依据。
显然,纯粹以价格为导向的盲目消费,难免会上当受骗。与此同时,各级职能部门,对电商“先涨后降”违法行为,治理路径基本是“三多一少”:即提醒的多、约谈的多、表态性“严厉处罚”的多,却鲜见出重拳处罚的。
实际上,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就出台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专门针对“先提价后打折”行为立规矩,进行强力约束。对于电商“先提价后打折”行为,可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今年“双十一”来临之际,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发出工作提示,也表明电商促销乱象依然存在。而防范电商“先涨后降”的消费欺诈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不能止于提醒,更要严格执法。这就需要针对性地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督,随机抽查、违规必罚,让国家法律带上“高压电”,对“先提价后打折”等不法行为真正形成高压态势。
当然,除此之外,在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的同时,还要鼓励消费者勇于维权,遇到商品价格涉嫌“先涨后降”,消费者应及时保存有效证据,进行维权;而电商平台也需对照“负面清单”,对于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整改,并从技术层面来明确在售商品的历史价格等关键信息,方便消费者维权有据。此外,还要架构“黑名单”惩罚机制,来倒逼网店“套路”无处遁形。
只有这样,禁止“先提价后打折”才能落到实处,“双十一”促销乱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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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