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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1日后骑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 先扣车再罚款

原标题:北京:11月1日后骑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先扣车再罚款

北京市交管局10月21日发布消息,截至10月20日,今年交管部门已为122.9万辆合规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上牌手续,目前全市已登记上牌的合规电动自行车总数为333.3万辆。警方表示,11月1日之后,骑超标电动车上路,警方将先扣车,再罚款。

据交管部门统计,此前,全市共保有228万辆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车,经前期大量宣传,很多超标电动车已陆续更换为合规车辆。

市交管局强调说,11月1日起,临时标识将停止使用。警方发现超标电动车上路后,可先行扣留车辆,并对骑车人处以1000元罚款。交管部门将在下月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在重点路口路段、繁华商业区、交通枢纽等,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查处力度。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将严密巡控网络,强化专项整治力度。除此之外,交管部门还将重点查处其他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包括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

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部分处罚标准是:

1、驾驶未经登记的合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20元罚款;

2、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对行驶证、号牌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4、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

市交管局安监处副处长王雁飞介绍说,今年,警方已深入7000余家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快递外卖站点、房屋中介商户等,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5万场次,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淘汰更新超标电动自行车,选择合法交通工具。11月1日起,对于快递外卖行业中的骑手继续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配送的,除了正常处罚之外,交管部门还将联合行业管理部门转递平台企业,由企业采取禁止向违法骑手派单等措施。同时,警方还将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联合开展入户宣传检查。路面执法工作中,对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非法销售目录外产品的违法线索,一律转递行业管理部门处理。

车管所副所长王鹏说,截至目前,除了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之外,警方还在全市选取了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便民服务点,实现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服务。

按照《条例》规定: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符合条件的,交管部门当场免费登记并发放行驶证和号牌。

在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需预约后进行办理。市民可通过“北京交警”APP在线预约,按照预约的时段进行办理,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对于申请人为60岁以上老年人的,非机动车登记站提供绿色通道,市民可直接前往办理。

在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时,无需预约。便民服务点提供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服务,方便市民就近、快捷办理,建议市民朋友优先选择便民服务点进行办理。网点信息在交管局网站(http://jtgl.beijing.gov.cn)实时公示,市民群众可自行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及办事地点。

警方提示说,对于暂无电动自行车使用需求的市民,无需赶在11月1日前扎堆办理车辆登记,今后任何时间都可以进行办理。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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