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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重阳节审卖谷案,情系老农追欠款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重阳节审卖谷案,情系老农追欠款

10月14日正值重阳节,荣昌法院盘龙法庭审理了一起因买卖稻谷欠款引发的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立足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关爱老年人。

2021年9月6日,盘龙法庭来了位老人,急切的带着哭腔向法庭干警倾诉:“廖某收了我1940公斤谷子不给钱,现在人都找不到了”——这个年近七旬的老实人卖了谷子,没有欠条、没有证据,现在对方拒接电话、消失不见,令老人焦虑不安。法官助理一边言语安慰,一边引导老人先报警,再想办法找人写欠条,或者由年轻人通过微信等方式尽量搜集证据。慢慢的,颤颤巍巍的老人终于平复了一些。

9月22日,老人以廖某未支付3393元水稻款为由起诉至荣昌法院。盘龙法庭在立案时通过起诉书发现,老人报警后,其儿子通过微信联系上了廖某,并将报警回执发送给了廖某,廖某随后支付了2000元,剩余3393元未支付。承办人员通过查询了解到,廖某在其他法院有十余件审理、被执行案件。因座机拨打廖某电话被拒,承办干警通过运营商,向其短信发送开庭传票、起诉内容等信息,并向其户籍地邮寄了相关材料。

当天,盘龙法庭网络直播缺席审理该案。鉴于老人语言表达能力和举证能力弱,承办法官建议老人后委托其儿子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庭审中,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报警回执等证据,详细地还原了事件经过。

承办法官当庭判决廖某向老人支付水稻款3393元,并引导老人委托其儿子申请执行,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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