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岁女孩遭邻居绑架致死案”一审判决:2被告人死刑
河北任丘“12岁女孩遭绑架被杀害案”今日(5月18日)宣判。当天上午,澎湃新闻从遇害女孩婷婷的父亲赵先生处获得的《刑事判决书》获悉,被告人宋某某、张某某因犯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名被告人不服判决结果,当庭提出上诉。
赵先生称,此次宣判是通过线上宣判的方式进行的,整个庭审时长在一个小时左右。庭审过程中,两名被告人不服判决结果,当庭曾提出上诉。对于判决结果,赵先生称,他感到满意。
女儿婷婷遇害已有近半年时间,赵先生称,一家人的生活受此影响特别大,“婷婷的妈妈一直走不出阴影,我的工作一年以来也没有什么动静”。
赵先生称,等判决执行以后,才会有新的生活计划。
澎湃新闻从当事人父亲处获得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为改变生活现状,宋某某、张某某两人共谋绑架宋某某邻居赵先生的女儿婷婷,准备了作案工具。
2020年8月4日凌晨,宋某某、张某某进入赵先生家中绑走婷婷,并把她带至事先踩点的北畅支二村村东玉米地,将婷婷捆绑在该玉米地里的一根电线杆上后,逼迫她说出手机的开机密码,使用婷婷的手机向婷婷的父母索要赎金人民币100万元。23时许,宋某某发现婷婷死亡,就地将婷婷尸体掩埋,之后继续向赵先生索要赎金。8月5日凌晨,宋某某拿到100万元赎金,取出1万元后,与张某某一起将剩余钱款埋藏在宋某某家的玉米地里。8月8日,侦查人员在宋某某家中将宋某某、张某某抓获。到案后,张某某带领侦查人员,找到埋藏的99万元赎金。经鉴定,婷婷系长时间限制体位在温度较高、湿度较大、空气流通差的环境下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法院根据被告人宋某某、张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条款判决被告人宋某某、张某某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8月4日,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麻家坞镇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女孩婷婷被邻居两人合谋绑架杀害。
任丘市公安局8月8日发布通报称,8月4日凌晨,该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目前,嫌犯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0年8月9日,任丘市公安局针对前述案件发布续报称,8月8日6时许,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张某某一举抓获,并缴获涉案赃款100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张某某(女)认为受害人家中经济条件较好,遂合谋绑架勒索钱财。8月4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将受害人赵某某控制后致其死亡,并向其家人索要100万元赎金。8月5日2时许,犯罪嫌疑人将赎金取走并藏匿。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对其依法釆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红星新闻今年4月8日报道,河北任丘12岁女孩被绑架案由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任丘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绑架罪对宋某某和张某某(女)提起公诉,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