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遇上东北虎,敢动手吗?
来源:法制网
如果你正在田间劳作
突然出现一只老虎
该怎么办?
最近
一只来自森林的不速之客
打破了一个小村庄的平静
4月23日
在黑龙江省密山市白鱼湾镇临湖村
一只老虎进村
扑伤了一名村民
袭击了一辆私家车
经过工作人员初步判断
这只老虎是成年野生东北虎
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目前
这只东北虎已被转移至
中国横道河子猫科动物饲养繁育中心
接受体检
实际上
这已不是“大王”首次“下山”
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近半年来
黑龙江、吉林等地频现野生东北虎踪迹
4月14日
吉林省珲春市东北虎豹国家公园
监测系统就拍到了
一只东北虎妈妈
带着三个虎娃巡山的视频
3月12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三陵乡红土村
一村民上山砍柴时发现野生东北虎
所幸成功脱险
1月20日
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牡丹江分局
庆丰派出所民警和护边员
在边境一线发现了野生东北虎足迹
……
古有“武松打虎”的故事
现有“老虎巡村”的意外
老虎频繁出没
法律问题也就来了
如果不巧与老虎狭路相逢
为了保命打伤了老虎
要负法律责任吗?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也就是说
公民人身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
如老虎欲伤人
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打伤甚至打死老虎
不负刑事责任
但应注意
只有“不得已”的情况下
才可以采取紧急避险行为
且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比如
如果能够开车逃走
就不应故意开车撞死老虎
说到这里
也有网友对此发出灵魂拷问:
你确定能打过“百兽之王”?
如果不幸被老虎咬伤
谁来担责及赔偿呢?
这里要看老虎从哪里来
○如果是动物园的老虎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野生老虎伤人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
对于野生东北虎伤人
在侵权主体难于认定的情况下
遭受损失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
那么
“人虎相遇”
究竟如何争取最大存活率?
是夺命狂奔还是听天由命?
专家提示:
路遇野生东北虎
转身逃跑是最下策×
因为一旦让老虎感觉到人的恐惧
反而会激起它捕猎的欲望
倒退着走相对安全√
此外
掏出手机拍照的行为也不可取×
如果误用闪光灯
容易惹怒老虎
对此
大家应提高防范意识
如果遇到像老虎一样的猛兽
应第一时间躲避
并报警或上报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保护区周边村屯
也应通过设置警示牌等方法
继续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和自我保护常识
帮助人们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人虎相遇”
避免“虎出没”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