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也能错?老母亲遗体被别家当成爸爸火化,因为化了妆没认出来?上海这家人崩溃了……
家人过世后
遗体一般会暂存在医院的太平间
再由殡仪馆和家属一同接走
进行告别仪式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
上海的王阿婆的家人
却碰到了一件离奇的事情
在领取王阿婆遗体时
发现遗体已被别人领走
并且还进行了告别仪式、火化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7年的9月13日清晨,王阿婆在上海某医院逝世,遗体于当天5时30分送入医院太平间16号柜,并由家属确认并上锁。
不料,次日上午
王阿婆家属来接运遗体
打开16号柜时
发现该柜内已不是母亲的遗体
变成了一具男性遗体
王阿婆女儿:尸体打开来一看,是别人的。我们就直接去找医院,我们说你们今天先通知一下殡仪馆,昨天和今天早上送来的遗体不要火化。
后经核实
医院在与上海某殡仪馆
及另一位死者家属张某的交接过程中
将王阿婆的遗体与张某父亲的遗体搞错了。
而王阿婆遗体
已被错当成张某父亲的遗体
进行了遗体告别仪式,并火化
一个是男性、一个是女性
样貌、身材都不同
居然能被这么轻易的混淆?!
面对王阿婆家人的质问
另一个当事人张某表示
老人化了妆,没认出来……
代理律师:张某当时的解释是老人化了妆,在辨认上面就没有特别地仔细吧。殡仪馆还有家人、医院在场都有一个核对的程序,可能是每个人的环节上都有一些失误吧。
就这样,王阿婆的遗体灭失了
但由于告别仪式已定好日期
并向亲友发出通知
王阿婆一家照旧举行了告别仪式
只不过,大家只能对着遗像告别
未能瞻仰遗容、护送火化
仪式后,还请亲友吃了“豆腐饭”
王阿婆女婿:追悼会去开的,不给人家吃饭可以吗?豆腐饭的钱大概是一万多元。
王阿婆的女儿认为,
是医院、殡仪馆和张某的过错
造成其母亲的遗体灭失
对自己及其亲属造成精神损害
故要求三方共同赔偿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餐饮费、精神抚慰金等
共计50余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
医院与殡仪馆各承担45%的赔偿责任
张某承担10%
最终,双方在二审时达成案外和解
申请撤诉并被准许
法官解读,《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死者家属的祭奠权作为人格权益也受到了侵犯。
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审判长叶佳:死者亲属通过祭奠可以缓解因死者去世带来的精神痛苦,同时这样的行为也可能影响死者亲属的社会评价,所以祭奠权虽然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人格权的类型,但是它也是属于自然人应享有的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而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类似的荒唐事竟然还不是一起
追悼会还没开,遗体被直接火化!
涉事工作人员已不是首次犯错
最近上海市民陈先生
碰到了件伤心又气愤的事
因殡仪馆工作人员的失误
忘记还要举办告别仪式
竟直接将他父亲遗体火化
事发后
涉事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益善殡仪馆与陈先生签订的送殡委托单投诉人供图
上周,市民陈先生91岁高龄的老父亲不幸过世。随后,老人的家人操办丧事,并选定于3月23日中午12时许,在位于老沪闵路1500号的上海市益善殡仪馆内举办告别仪式,送老父亲最后一程。
当天中午,陈先生一家人早早地来到益善殡仪馆。
随后,令他们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
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在核对完陈先生老父亲的名字、
确认遗体无误后,
竟直接开门,将遗体送入火化。
(资料图)
据陈先生回忆,事发时约中午12时许,工作人员刚将他老父亲的遗体送入火化,2分钟后,主持告别仪式的司仪赶到门口。见到这一幕,这名司仪也傻眼了。
但是,此时,所有人都意识到,随着遗体被推入火化,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也就是说,陈先生一家必须接受没有郑重地与老父亲的遗体作最后道别的事实。
“事发时,实在是太突然了,真的就是一瞬间的事情。等反应过来后,我们拉都拉不住。”
涉事员工不是首次犯错
事发后,陈先生一家立即与当班工作人员理论起来。
“我忘记还要办仪式了。大不了我退你钱咯,怎么了?”
这样的回答,这样的态度,让陈先生一家大为光火。“我当时真的气得浑身发抖!”陈先生表示,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涉事工作人员的态度竟然如此轻描淡写,就好像没事发生过一样。
在随后的交谈中,该名工作人员甚至承认,这不是他第一次犯错。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情,赔点钱,家属就接受了。
更让陈先生和家属寒心的是,事发后,当事人再也没出过面,也没有一句道歉。
陈先生表示,益善殡仪馆的组长张先生态度不错,主动提出双倍退回仪式费用。但陈先生坚决提出,不要一分钱赔偿,希望善益殡仪馆能够对该名工作人员作出应有的处罚。
这名组长承认,陈先生所叙述的经过均属实。他也坦言,工作人员确实操作失误、态度恶劣。但谈到后续处置时,他仅表示,目前正和陈先生一家积极沟通,争取达成和解。
同时,陈先生还认为,善益殡仪馆在工作流程和员工培训上,也存在许多漏洞,这也从侧面暴露了殡葬行业内的一些乱象。整个告别厅里,就他一个工作人员,能够随时掌控遗体入炉的时间,这合适么?
目前,善益殡仪馆给陈先生及家人发来一份《班组处理意见》,其中写明: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没有让家属得到相应的服务,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对此员工调离岗位学习1个月,扣除当月绩效奖金。但是,陈先生和家人仍认为这样处理还是缺乏应有的诚意。
律师:殡仪馆需负两方面责任
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律师表示,这起事件中,殡仪馆需要负两方面责任。
首先是违约责任。当事人与殡仪馆是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的,合同里的服务内容涉及瞻仰仪容、火化前悼念等等,发生这样的事实,殡仪馆方面已严重违约。
其次,还侵犯了死者家属的亲权。亲权是一种身份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殡仪馆没有经过仪式,就将遗体火化,剥夺了当事人缅怀死者的权利,显然侵犯了家属的亲权。
秦裕斌表示,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该殡仪馆,要求赔偿或者提出诉求,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同时也提醒,希望殡葬行业的主管部门也能做好行业指导、规范行业行为,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