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闹市区公然流动贩卖烟花爆竹拘留10日!
武汉晚报讯(记者尹勤兵通讯员李元辉邹航)闹市区公然流动贩卖烟花爆竹,货物被当场收缴,老板被拘留10天。2月16日,青山警方在辖区烟花爆竹禁放执法时,收缴销毁满满一车烟花爆竹。
16日下午3时许,青山(钢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冶金派出所,在辖区工业二路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执法检查时,发现公园家小区附近有一辆货车停在路边,一男子神色慌张地往车下卸货,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当场查获28种775件(盒)烟花爆竹。
经现场询问查验,民警得知该男子名叫刘某全,最近听说贩卖烟花爆竹利润丰厚,专程从外地购买一批烟花爆竹来武汉贩卖。民警在附近摸排走访时,还发现不远处一家茶社入口处,堆放着一些未燃放的烟花爆竹,系茶社老板蔡某购买。随后,民警将这些烟花爆竹依法收缴,并将刘某全和蔡某一同带回所里审查。
经依法调查取证和询问,刘某全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刘某全行政拘留10日,并将收缴的烟花爆竹送往集中销毁点进行销毁,并对购买者蔡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得知自己面临行政拘留10天,刘某全后悔不已。
警方提醒,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炸伤、灼伤等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产生噪音扰民。2021年春节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