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丰都法院:民企涉诉纠纷起法院调解线上“行”
近日,丰都法院通过远程系统为相隔千里的案件当事人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并成功兑现,及时高效保护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A公司(丰都)与B公司(杭州)签订《电梯设备供货合同》,约定A公司从B公司采购28台电梯,后A公司因项目需要,双方达成补充协议,A公司取消两台电梯,但要扣除B公司的损失。另因A公司采购的电梯中有两台只支付了定金,所以B公司仅交付了24台电梯且经安装验收合格,尚有两台未履行,A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后,尚有144166元的电梯货款未支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从已付货款中扣除未履行的两台电梯的定金和已取消的两台电梯的损失。
经过庭审,承办法官陈林环对于双方的分歧有了充分的认识,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代理人进行沟通,在法理之中运用情理,最终双方同意调解,但B公司要求A公司当庭支付尚欠的全部货款,才会放弃违约金的请求。同时考虑到B公司及其代理人远在杭州,为此承办法官通过网络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A公司当庭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B公司支付了144166元,B公司放弃了违约金、保全费等诉讼请求。
近年来,丰都法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以普惠均等、便民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致力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