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丨“谷贵伤民”“谷贱伤农”,用互联网思维怎么破?
依托平台优势,带动农业产业在物流、供应链、合作社、小农等全链条的发展,从农产品上行的根源着手,让农民从原本的土地和劳动力价值变现的基础上,逐渐成为高素质的农业产业工人,从而改变了生产者在价值链中的分配地位。
不稳定的农产品价格会对生产者、消费者和农户福利造成损失,中国有一句流传已久的俗语,就是“谷贵伤民”“谷贱伤农”。其反映的朴素道理和基本矛盾是:粮食短缺,价格太高,会损伤百姓利益;粮食丰收,价格低贱,会损伤农民收益。这是对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结果和政策响应的关注,也暗含了风险和不确定性对行为的影响。
中国脱贫攻坚战备受世界瞩目,举国参与也为减贫贡献了发展经济学样本。在这一进程中,更要关注到农村地区尤其是相对贫困农业主产区的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
对于“谷贵伤民”和“谷贱伤农”的经济学解释主要是基于需求弹性理论。“谷贱伤农”易理解,丰产丰收形成过量供给,但一定周期内的需求有限,价格大幅降低,因此生产者收益反而降低。而“谷贵伤民”同时也伤农,一方面是由于价值链形成过程的环节多,农产品涨价能给末端生产者带来的收益十分有限,另一方面是农产品涨价牵动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两头”高涨,结果导致生产者福利不增反降。
与风险和不确定性密切相关的价格波动本身,虽然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却是被“市场均衡”一言以蔽之而往往被经济学所忽视的。中国是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同时也是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其他领域现代化的大国小农,“谷贵伤民”“谷贱伤农”的这对基本矛盾,不仅发生在粮食领域,同时普遍存在于农产品产销领域。
问题在于,对形成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何予以应对。中国古代的常平仓制度很有智慧,价低时“籴粮”,价高时“粜粮”,以政府财政能力吞吐流通量来平抑波动。这些做法在当今的粮食市场调节中依然起到重要的作用。不过,政策性的价格稳定机制,总是会挫伤部分群体的利益;而期货市场虽是有利于对冲价格风险的典型机制发明,也只能用在标准化程度非常高的大宗商品领域。在粮食以外的广泛的农产品领域,尤其如水果等生产周期长、损耗率较高的经济作物,既不易、也不宜行政干预。
大量生鲜等农产品是缺乏需求价格弹性、又难以储存的商品,在需求弹性很难改变的情况下,要打破产品价格波动的困局,有没有可能改变价值链的形成和分配机制?有没有可能形成一种平抑波动的敏锐的市场调节机制?
近年来,与大数据应用相结合的新电商,提供了一种机制设计上的可能性。在以平台经济为支撑的新电商机制下,通过有意识地赋能新农人、新农商,把线下的产业组织化与线上大数据链接,实现在线组织化,以大数据模拟消费行为(也就是需求虚线)或可能形成智能化的平抑风险的生产指导(包括品种和产业布局等),这样有可能对价格风险形成了新的市场化的平抑机制,可以视为在线化、跨周期的“常平仓机制”。拼多多等依托平台优势,带动农业产业在物流、供应链、合作社、小农等全链条的发展,从农产品上行的根源着手,让农民从原本的土地和劳动力价值变现的基础上,逐渐成为高素质的农业产业工人,从而改变了生产者在价值链中的分配地位。
同时,通过“超短链”式的新电商机制,农产品电商产业带上的新农人及其合作者有望进一步突破产业链中间环节过多、农业效益低的问题,让消费者买得实惠的同时,生产者从卖出的价格中获得更高的收益分享份额。
理论上来看,在生态化的新电商情境中,赋能生产者、惠及消费者、平台经济有新增长可以实现共赢,因而有望孕育出市场反应更为明捷、管理协调能力更佳的农产品供应体系,反过来与平台大数据优势匹配,以需引产,以产触需,形成良性的供需协同、收益分享机制。像拼多多平台在农业农村地区的投入和实践,便是一个良好的实践佐证,这也是其获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的重要因素。
未来,希望更多的新平台、新技术能够真正下沉到田间地头,用新技术的长期投入和新模式的创新实践,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与农业农村长远价值实现的互利共赢,也为农业经济学甚至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创新拓展更为广阔的认识论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瑜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