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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卖口罩”为名诈骗219万余元 一人获刑12年

原标题:以“卖口罩”为名诈骗219万余元四川马某某获刑12年

新京报快讯据四川高院微信公众号10月14日消息,2020年10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成都市范围内迄今涉疫情防控用品犯罪金额最大的被告人马某某被控诈骗罪一案。本案由金牛区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金牛区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庭审,监督法院工作。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依照庭前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通过证人出庭、多媒体示证等方式,直接回应争议焦点。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某在年初疫情爆发初期,趁疫情防控物资紧缺的紧张情形,虚构其有口罩现货的事实,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发布售卖疫情防控物资的虚假广告,共骗取23名被害人共计219万余元,在取得赃款后,马某某将赃款基本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在全民“抗疫”的关键时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布虚假口罩销售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将赃款用于网络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金牛区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来源:四川高院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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