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邑交通局公务人员处理违章时打人?通报:有推搡已停职检查
9月30日,山东昌邑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情况说明,对近日媒体报道该局一公务人员处理违章打人事件进行了介绍。
情况说明称,经查,2020年5月21日上午,货车车主卢某在昌邑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处理货车超限违法案件时,对3月2日超限事实不认可,但未提供相应证据。工作人员夏某告知卢某有异议可以提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卢某执意要求出具在行政复议期间停止执行加处罚款的书面材料。
当被告知无法出具书面材料时,卢某情绪激动,拿出手机对准夏某面部近距离拍摄。夏某要求其删除录像,情急之下与卢某发生推搡,在场人员证明无殴打行为。
随后卢某报警,执法人员夏某及在场工作人员刘某到所在地派出所作了笔录,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了调查。卢某申请做了法医鉴定,法医鉴定为颈部轻微伤,昌邑市公安局认定此种情形非公安管辖,依法作出终止案件调查决定。据了解,卢某有旧疾,曾于2019年到北京两家大型医院进行过治疗。
情况说明显示,经昌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研究,夏某在处理超限案件中不冷静,工作方法简单,与卢某发生推搡,违反了局里的有关制度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已对其停职检查。
昌邑市交通运输局表示,该局将在全市交通执法队伍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