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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3年前厕所藏尸案“戏剧化”逆转:主犯改判无罪42天后又被捕

原标题:安徽13年前厕所藏尸案“戏剧化”逆转:主犯改判无罪42天后又被捕

2007年发生在安徽省阜阳市的厕所藏尸案,自今年6月被控主犯左德刚被改判无罪后一直备受关注。

9月21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被控主犯左德刚的妻子张玉侠处了解到,在被无罪释放42天后,左德刚再次因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这么多年,我们家里人一直在申诉,我相信左德刚是无罪的,而且还遭遇了刑讯逼供。安徽省高院都已终审判决无罪了,为啥又抓他?”张玉侠有些激动。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左德刚再次被逮捕,是安徽省高院认为之前作出的刑事判决有误,因此在公开宣判两个月后提出再审。安徽省高院、省检察院均称,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被释放的42天里,左德刚每次提起案子都会哭,并称曾遭遇刑讯逼供。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被释放的42天里,左德刚每次提起案子都会哭,并称曾遭遇刑讯逼供。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少年尸体被藏粪坑,主犯13年后改判无罪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安徽13年前厕所藏尸案主犯改判无罪,检察院已提起抗诉》报道显示,2007年,安徽省阜阳市江店孜镇发生一起杀人案。16岁的周扬失踪43天后,尸体在江店孜镇政府家属院公厕粪坑里被发现。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阜刑初字第0012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2007年1月13日晚,被告人左德刚因怀疑被害人周杨盗窃其网吧空调室外机,而邀被告人陈某、杨某乘坐石某的出租车在江店中学门口找到周杨,后带至江店老区政府院内厕所旁质问、殴打,后三被告人将周杨勒死后抛入粪坑。

2010年,被告人左德刚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供认了杀害周杨并抛尸的事实。2011年5月3日,因犯故意杀人罪左德刚被判处死刑,参与杀害周杨的陈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一审判决后,左德刚提出上诉。2012年、2016年,阜阳市中院两次对左德刚杀害周杨案进行重审。因未有新证据可证明左德刚并未杀害周杨,两次重审均认定左德刚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依法判处其死刑并立即执行。同时,2013年、2017年安徽省高院先后两次维持了阜阳市中院的死刑判决。但此案在向最高院核准时,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最高院撤销,并发回安徽省高院重审。

2020年5月25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皖刑终105号刑事判决书。安徽省高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左德刚伙同他人故意杀人的事实主要依靠言词证据,缺乏足以锁定上诉人作案的客观性证据,且对关键事实、证人证言及左德刚等三人供述彼此存在矛盾,各自供述前后不一等问题,疑点较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阜阳市中院对左某的死刑判决。

6月23日,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后,左德刚被当庭释放。

▲8月5日,在改判无罪42天后,左德刚再次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8月5日,在改判无罪42天后,左德刚再次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释放42天后又被逮捕,声称遭刑讯逼供

经历了五次被判死缓一次被判无罪的左德刚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但他没想到的是,被释放42天后再次因同一事实被逮捕。据8月5日安徽省颍上县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书》显示,经安徽省高院决定,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左德刚执行逮捕。

“始终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左德刚是杀害周杨的凶手。”张玉侠表示,13年来家人一直在帮左德刚申诉,终于等到无罪判决。“释放回来的这些天,他一提到就哭,被抓前几天还在说这个事情,他又哭了。”张玉侠称,事发公厕当地人都称为老街公厕,左德刚并没有去过。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涉案的10份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发现,对于杀害周杨的事实,左德刚一再否认,且在多份证人证言中,也没有证人直接看到或能证实左德刚确为杀害周杨的凶手。其中,安徽省高院出具的(2019)皖刑终105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0年5月,同案盗窃犯刘某检举左德刚等三人杀害周杨,但石某对其车上是否有作案工具棍子和绳子,以及其开车拉左德刚等人找周杨的时间前后供述不一。左德刚、陈某、杨某有罪供述之间存在矛盾点,未得到合理排除,部分情节不能相互印证,与其他证据不吻合。比如,在左德刚等三人会面地点、寻找周某的方式、作案地点、作案手法等方面,左德刚和杨某的供述与陈某供述存在矛盾,部分作案细节也不能相互印证,特别是在作案手法上,左德刚等人供述殴打周杨的情节与法医尸检记载的情况不能完全吻合。且由于发现尸体案件侦破不及时,公安机关从现场没有提取到指向左德刚等人作案的客观性证据。

对于为何会被认定为是杀人凶手,张玉侠表示,左德刚曾告诉她审讯时遭到刑讯逼供。对此,(2019)皖刑终105号刑事判决书中特别提到,经查,对左德刚入所健康检查表显示,记载的左德刚双下肢软组织肿胀情况,但公安机关已出具“说明”,称左德刚下肢肿胀系因体质下降,长时间坐审讯椅形成,没有刑讯逼供。同时,法院第二次审理开庭时启动了对左德刚等人在侦查阶段供述的合法性调查,无证据证实其受到刑讯逼供。因此,对于左德刚提到的刑讯逼供的情形不予认可。

▲左德刚改判无罪后,被害人母亲杨中芬多次回到案发现场,当年被抛尸的公厕早已被拆除。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左德刚改判无罪后,被害人母亲杨中芬多次回到案发现场,当年被抛尸的公厕早已被拆除。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受害人母亲13年来从未放弃追凶,我的孩子是谁杀的?

从周杨遇害到左德刚被改判无罪,13年来,除左德刚一家外,周杨母亲杨中芬也从未放弃追凶。杨某、陈某都没有改判,“如果左德刚无罪,意味着陈某、杨某也就无罪。那我的孩子究竟是被谁杀的?”对于改判左德刚无罪,杨中芬不理解也不服气。

今年7月,杨中芬向安徽省高院递交刑事申诉状,同时向检察机关申请对此案提出抗诉。安徽省检察机关向杨中芬出具了《关于左某、陈某怀疑石某举报问题》的书面材料提到:承办检察官重新审阅案件后发现,笔录中证人证言和被告人证词可以相互印证,且多个细节可以证明并增强办案人员认为左某等三人系本案作案人的内心确信。

7月2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向杨中芬发出皖检二部抗答(2020)1号《抗诉请求答复书》,并表示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皖刑终105号刑事判决决定提请抗诉。

▲7月20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对安徽省高院针对左德刚作出的无罪判决提请抗诉。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7月20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对安徽省高院针对左德刚作出的无罪判决提请抗诉。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最高检审查抗诉时,安徽省高院自行启动再审

9月21日,上游新闻记者经多方核实了解到,左德刚再次被逮捕,是安徽省高院认为(2019)皖刑终105号刑事判决有误,因此在判决下达两个月后提出再审。安徽省高院及安徽省检察院称,这种情况并不多见。此前,此案再审原计划定于9月21日开庭,因左德刚更换律师暂缓开庭。

因再审开庭时间未定,9月21日上午,杨中芬前往安徽省检察院询问抗诉情况。据安徽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给杨中芬的回复显示,发出决定提请抗诉的《抗诉请求答复书》后,他们便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相关材料,希望由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意见,并由最高法指定安徽省高院对案件进行再审。但在审查阶段,安徽省高院自行启动了再审程序。

“我们目前正在准备再审开庭,之所以提请抗诉,也是认为此案在审理中有缺陷。”安徽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杨中芬对再审结果不满意或安徽省检察院认为再审中存在问题,依然可以提请抗诉。

“我孩子莫名遇害,13年里对我来说就是煎熬。我一再坚持的原因,就是一定要给孩子讨个公道。”杨中芬说。

上游新闻记者时婷婷

责任编辑:郑亚鹏 SN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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