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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化男子殴打七旬老人致其八根肋骨骨折被逮捕

原标题:湖南安化男子殴打七旬老人致其八根肋骨骨折,检察院:已逮捕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一名71岁的老人被一名男子殴打,致八根肋骨、左手手掌骨折。时隔一个月后,9月1日,伤者的儿子李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老人仍在住院康复中,骨折处仍有痛感。

打人者是一安化县人大代表的儿子王某。事发8月1日,8月4日,警方曾对王某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决定,8月6日,老人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8月25日上午,益阳市安化县检察院周姓检察官表示,打人者王某已于8月24日被逮捕。

李先生向澎湃新闻称,事发8月1日清晨,双方发生口角后,王某长时间殴打老人。李先生的母亲赶来劝阻时曾说:“年轻人打老人,你有钱哪?”王某回道:“我有钱(赔偿),我有钱”,并打了李先生母亲一拳头。现场有多人围观。

澎湃新闻获得的安化县公安局8月4日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王某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违法行为,警方决定对王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对于事发经过,处罚决定书称,8月6日6时30分许,在淘溪镇淘溪大桥桥下的河里,在河边钓鱼的王某因取“地笼子”的李某某影响其钓鱼,两人引发口角。李某某骂王某,王某先动手打人,用右拳头打了李某某左侧胸部一拳、胸腹部一拳、右侧肩膀两拳,将李某某打伤。

不过,安化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8月6日出具的鉴定文书显示,被打老人右侧第4肋骨及左侧第2-8肋骨(共8肋)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左手第4掌骨完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一律师告诉澎湃新闻,经鉴定达到轻伤二级,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承担的是刑事责任,不会仅仅是行政拘留的治安处罚。待诉讼条件成熟,受害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李先生称,王某的父亲是安化县人大代表、滔溪镇某社区党支部书记,已担任村(社区)支书数十年。

针对前述说法,王某的父亲向澎湃新闻回应称,对于王某叫喊“我有钱”,推测是气话。他不清楚儿子为何有此举动。“(儿子)毕竟犯了法了”,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王某的父亲称,因忙于工作,他已于8月4日上午前往病房当面致歉,并支付医药费用一万元。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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