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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法院:进山出游拒绝“任性”

原标题:壹现场丨北京门头沟法院:进山出游拒绝“任性”

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门头沟区是首都著名的天然生态屏障,青山绿水,百里画廊,吸引着市民暑期出游。但是,从该院王平村法庭近五年的受理案件情况看,每年都有游客因攀爬野山、危险垂钓、随意采摘等“任性”行为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矛盾纠纷,甚至演化成诉讼案件。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联合王平镇人民政府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涉暑期山区出游安全事故典型案例通报会,通报辖区内因“任性”出游引发的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暑期山区安全出游的相关建议,即任性的结果就是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从王平村法庭所受理的案件情况看,暑期山区出游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主要为:出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涉水溺亡案件、户外活动发生的人身损害案件以及出游过程中发生的斗殴案件。从通报的案例看,一些游客因“任性”行车、“任性”游玩、“任性”采摘,最终酿成安全事故,换来了惨痛的教训。“任性”出行出游的背后反映了一些人员安全出行规范意识差、出游法治观念淡薄。

门头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锋建议:“暑期出游山区,应当充分重视安全问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出游法治观念,杜绝‘任性’出游。”就暑期安全出游,黄锋做了三个方面的安全提示:树立安全意识,将出游安全放在首位;增强法治意识,作文明守法的游客;提高风险意识,掌握相关风险防控常识。

王平镇政府负责人冯涛在新闻通报会上致辞,就游客安全出行出游问题发布《致出游朋友们的一封告知书》,明确属地政府“会采取各类措施为市民朋友营造安全、舒适、便利的出游环境”,同时对游客安全出行出游做了安全提示和建议。

2017年8月,贾某与人结伴到门头沟永定河下渔网捕鱼,渔网被冲走后,贾某对朋友称下水游泳顺便捞回渔网,该过程中贾某溺水身亡。事发后,贾某的父母将水务局、河湖管理处等单位告上法院,要求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0余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河道管理部门在事发河道处设有多处安全警示标牌,如“禁止水上行为”,“不要下河戏水、游泳”;经审理认定,相关管理部门已尽到了安全提示及告知义务,履行了安全保障职责,对贾某的溺亡不存在过错,最终判决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李强

责任编辑:朱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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