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享技能?No,传销!
近年来,共享曾一度成为社会热门话题:共享单车、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那么,你听说过“共享技能”吗?“简单说就是将社会闲散资源合理再分配,全职兼职均可做,一部手机一个二维码就可创业,有人的地方就是你的市场,推广简单,比肩王思聪、滴滴程伟。”其全球招募合伙人的广告如此介绍。只有小学文化的吴某就是组织中的一员,并在半年内发展下级会员5000余人,非法获利30余万元。日前,吴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大渡口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廖某(已判决)等人成立的“共享技能”传销组织宣称是一个需求与服务共享的交易平台,通过该平台进行信息传播,将闲置的劳动力和资产通过该平台共享,实现所谓的共享社会资源,共同获得经济红利。“只要1000元,就能改变你的命运!只要一万元,就能改变你全家、你子孙三代甚至N代的命运!”实际上,加盟时需要1000元或10000元购买不等值商品,属于变相收取入门费;通过拉人头发展其他新会员加入,从而获得奖励收益,就是所谓的“人头费”;再通过一堆话术引导你不要错过机会,把握机会轻松躺赚,进行洗脑,套路就成了。
2018年5月,吴某加入“共享技能”传销组织后,通过推广、发展下级会员获利。其丈夫杜某的身份证首当其冲,被她用来注册成自己的直接下级。2018年5月至11月间,吴某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宣传“共享技能”发展模式、奖励模式等等来引诱、发展会员,组建并管理自己的“共享技能”团队,向下级会员传授宣传、发展下级的方法,并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密训等活动,将活动视频发到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进行宣传。经鉴定,吴某在“共享技能”传销组织的“跑男”平台处于第 10层级,下级会员5725人,通过发展下级会员非法获利313402元。传销窝点被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后,2019年10月,吴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日前,吴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大渡口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313402元。
法官提醒,现在越来越多的传销利用微信、微商等方式,打着上市融资、购买原始股的名义,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虚假信息,刺激他人加入传销,需要高度警惕。尽管传销的外在模式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急功近利的心态最容易踏入传销的陷阱。迈向成功需要抓住机遇,但机遇绝不是天上掉馅饼,成功没有那么多捷径可走,它离不开一步一个脚印地努力奋斗。